1951年5月,公安部召开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组织全国犯人劳动改造的决议》,劳动改造罪犯工作迅速在全国展开。1952年6月,公安部又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为了贯彻这两次会议精神,省委决定,在位于江汉平原北部汉江中游两岸荒湖遍野、秃岗林立、人烟稀少的沙洋地区划定范围,将原计划调往西北地区的5000名罪犯和撤销省属专县劳改场所的罪犯,集中沙洋进行改造,省公安厅专门派袁兴明处长赴沙洋筹建。
1952年7月中旬,由潘方烈、陆春阳带领,荆州地区罪犯2000多人首批抵达沙洋,接着,赵觉、王崇楼等带领黄冈、孝感地区罪犯2700多人,由汉口江汉码头出发抵达沙洋。8月13日,沙洋农场正式建立后,根据罪犯人数,编为两个支队:湖北省劳动改造第一支队,赵觉任支队长,支队部设在罗汉寺;湖北省劳动改造第二支队,王煌任支队长,支队部设在范家台。
1952年秋,湖北省委、省政府根据毛泽东在全国第三次公安会议上所作的“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坐吃闲饭,必须立即着手组织劳动改造工作”的指示和全国第一次劳改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湖北省第二次劳改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沙洋地区划定区域范围,创建沙洋农场,将省内原计划调往西北的罪犯和撤销省属专县劳改场所后的罪犯集中沙洋进行劳动改造。
苗子湖农场是一个监狱犯人做事的地方,只是沙洋监狱分局农业处的一部分而已。
湖北监狱有:1、沙洋监狱 沙洋范家台监狱 沙洋荷花垸监狱 洋汉津监狱 沙洋小江湖监狱 沙洋马良监狱 沙洋漳湖垸监狱 沙洋官档监狱 沙洋长林监狱 沙洋七宝山监狱 沙洋平湖监狱 沙洋杨集监狱 沙洋汉江监狱 2、襄南监狱 3、黄州监狱 4、鄂州监狱 5、襄北监狱 6、荆州监狱 7、宜昌监狱 8、武昌监狱 9、女犯监狱 10、襄樊监狱 11、汉阳监狱 12、蔡甸监狱 13、江厦监狱 14、陈家山监狱
我省大部分监狱在沙洋县,沙洋县在85-98年间为荆门市的一个区,而荆门在83年前是荆州地区的一个县,荆州在83年以前叫荆州地区,管辖小半个湖北,而监狱大多在那以前建的,而沙洋在中心地位,所以沙洋的监狱特别多,且为湖北监狱分局,仅监狱管理人员就3万多人,而犯人则更多,不能白养着,要劳动,而且劳动的地方不能离监狱太远,而沙洋的土地不如领居天门土地肥沃,所以用了天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