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系统中,养殖水中的固体废物处理技术是工厂化循环水处理系统中的核心环节之一,固体废物的处理是循环水处理的第一个流程,它的处理效果直接影响后续环节的处理效果,决定了整套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和养殖水的质量。随着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系统的发展,固体废物的处理技术也日益受到重视,相关基础研究和处理技术也不断发展。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备
养殖水固体废物的来源: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投喂的饲料,养殖品种的排泄物,养殖水中的生物菌团,养殖品种脱落的鳞片,残肢等。合理的饲料投喂量能减少养殖水体中残饵的数量,降低饵料系数,节省养殖成本。
养殖水固体废物的危害:
循环水处理中的固体废物对水质最显著的影响就是浊度。过多的固体废物会使养殖水异常浑浊,影响养殖品种的活动。同时也会导致微生物菌团的快速繁殖,消耗养殖水中的溶解氧,导致养殖品种呼吸困难,增加了增氧难度。同时浊度过高的养殖水也会影响养殖品种的食欲,减缓养殖品种的生长速度,增加了患病风险。养殖固体废物的果度堆积还会导致其中的有害物质溶解在养殖水中,典型的有害物如氨氮等含量会持续升高,当氨氮含量高于0.5mg/L时会引起无法进食和呼吸,直至死亡。所以及时排出养殖水体中的固体废物是循环水养殖系统的重要步骤。
养殖水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
循环水处理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通过物理方式来进行处理,根据固体废物的颗粒大小,有如下几种处理方式:
1. 吸污排污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中残饵粪便的排污过程是核心环节之一,它关系到养殖水处理的最终效果。在所有养殖池的造型中,圆形是最利于排污的。使用增氧推水装置推动养殖水沿逆时针方向转动,我国处于北半球,仅需很小的推力即可推动养殖水在养殖池中转动起来。利用离心力原理,固体废物会在中间堆积,在圆池底部中心开有排污口,固体废物由此排出,排污率可达95%以上。
2. 粗过滤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中的固体废物颗粒大小不易,需要经过多次处理才能完全去除,粗过滤主要是先过滤大于100目的固体颗粒废物。目前有两种主要的过滤设备。第一种为滚筒过滤器,滚筒过滤器是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系统中最常见的过滤设备之一,采用316L不锈钢滤网,滤网目数可根据养殖品种的不同和生长过程进行调整。滚筒外设计有反冲洗水泵,可定时或按需对滤网进行反冲洗,保证过滤效果。 第二种为气浮排污曝气垃圾回收系统,该系统采用气提水和底排污原理,可同时排出较大的固体颗粒废物和悬浮的固体废物,养殖废水进入过滤桶后首先进入过滤网,然后在水位差的作用下流入下一级水处理单元,无需专门的吸污泵即可完成排污效果。根据需要,可为每个或每两个养殖池配置一个该系统,使用方便,节能高效。与滚筒微滤机相比,唯一缺点是需要人工清洗。
3. 精过滤
精过滤主要是去除养殖废水中的微小固体颗粒和某些水溶性的杂质。泡沫分离是以气泡为介质,利用组分的表面活性差进行分离的一种分离方法,使水中的表面活性物质被微小气泡吸着,并随气泡一起上浮到水面形成泡沫,然后分离水面泡沫,从而达到去除废水中溶解态和悬浮态污染物的目的。蛋白质分离器就是一种效率很高的泡沫分离装备,处理效果好,可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定制,在水族箱,海洋馆等场所也有广泛应用。
农业污染造成的水体污染问题的解决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
一、一般措施
1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2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3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4 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5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6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7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8 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9 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10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11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二、 工业水污染防治
1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2 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3 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3 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三、 城镇水污染防治
1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以及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
3 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四、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
1 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
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3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4 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5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五、船舶水污染防治
1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
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应当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2 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
3 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
4 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
(二)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
(三)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
当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或地下水等水体后,其含量超过了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使水体的水质和水体底质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从而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使用功能的现象,被称为水体污染.大量的无机、有机污染物进入水体,不仅破坏水生生态系统,而且危害及到人体健康,造成水质性缺水使人们工农业生产、生活受到影响.
要解决我国的水污染问题要从多方面着手综合考虑,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其对策措施有:
1、减少耗水量:当前我国的水资源的利用,一方面感到水资源紧张,另一方面浪费又很严重.同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许多单位产品耗水量要高得多.耗水量大,不仅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而且是造成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
通过企业的技术改造,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用水量,一水多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等,都是在实践中被证明了是行之有效的.
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为了控制水污染的发展,工业企业还必须积极治理水污染,尤其是有毒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单独处理或预处理.随着工业布局、城市布局的调整和城市下水道管网的建设与完善,可逐步实现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使城市污水处理与工业废水治理结合起来.
3、产业结构调整: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是有限的,合理的工业布局可以充分利用自然环境的自然能力,变恶性循环为良性循环,起到发展经济,控制污染的作用.关、停、并、转那些耗水量大、污染重、治污代价高的企业.也要对耗水大的农业结构进行调整,特别是干旱、半干旱地区要减少水稻种植面积,走节水农业与可持续发展之路.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包括农村生活源、农业面源、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的污染.要解决面源污染比工业污染和大中城市生活污水难度更大,需要通过综合防治和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等措施进行控制.
5、开发新水源:我国的工农业和生活用水的节约潜力不小,需要抓好节水工作,减少浪费,达到降低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的用水量.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对于缓解山东华北地区严重缺水有重要作用.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净化海水等可缓解日益紧张的用水压力,但修建水库、开采地下水时要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
6、加强水资源的规划管理:水资源规划是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工农业发展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应与其他规划同时进行.
合理开发还必须根据水的供需状况,实行定额用水,并将地表水、地下水和污水资源统一开发利用,防止地表水源枯竭、地下水位下降,切实做到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积极保护、科学管理.
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化,促进污水管理及其资源化.为了有效地控制水污染,在管理上应从浓度管理逐步过渡到总量控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