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预注册撤销的流程如下:
提交撤销申请
由本人向原注册单位提出撤销注册的书面申请,说明撤销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审核
原注册单位在收到申请后需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上报至主管部门
将审核通过的撤销注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至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是省级二级建造师则上报至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则上报至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手续。
公告撤销结果
一旦审批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等官方渠道公布撤销注册的结果。
注销执业资格证书
撤销注册成功后,需要办理执业资格证书的注销手续,由原发证机关负责,需提交撤销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注册并不影响个人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仍然有效,建造师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申请注册。
建议在办理撤销注册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与原注册单位保持良好沟通,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