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唯一能够证明该房屋的产权的相关证件,因此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万一不慎将房产证丢失了怎么办呢?今天小编将要为大家解答,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吧!
一、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
1.提出申请
首先由申请人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房产证,并说明房产证具体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的具体位置、结构、面积及产权人的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越详细越好。
2.缴纳查档册费
以前的房产档案都是由房产住建部门进行保管的,因此需要去房产局进行查档,当地的房产局会出具一张临时的收据给你,并对房产证申请遗失的事项内部进行查档校核;然而现在成立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因此如果房产部门的数据已经全部移交的话,那么就可以在不动产的登记机构中查询到相关信息了。
3.登报声明
申请人需要到报社办理房产证遗失声明登记手续,等到房产证遗失声明登出来之后,申请人将报纸保存好,在一个月内没有异议的话,就可以向测绘所申请勘丈了。
4.勘丈入册
由测绘组由勘丈、绘图,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移交资料
接下来将所有的资料准备好移交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将申请表填写好之后交上证明,就可以登记进行审查了,主要是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6.缮证发证
审查通过的,会通知申请人领证,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补办的新房产证即可。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应该先到房产局进行补办申请,并开具证件丢失证明。
2.需要到报社登报声明证件的遗失,半年无异议后,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部门进行房产证的补办。
3.房产部门会上门进行测绘,出具图纸,进行档案登记。
4.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拿到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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