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国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房产继承过户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三、房产继承过户的注事事项·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以下手续: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
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
4、法定继承人证明;
5、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的证明。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