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问清楚,对方是谁,该报警报警,该找家长找家长。不要去骂孩子,最关键是要弄清楚孩子有没有受伤,孩子的爸爸是谁,如果是侵犯的话报警处理,并安慰好孩子。在留好了证据后,去带孩子去正规的医院把孩子处理掉吧,毕竟她自己还是个孩子,生下娃是很不现实的事情,对女儿更是一种伤害。有条件的话带孩子换个环境,或者请个心理医生做一些必要的干预,让孩子走好以后人生的每一步。
给孩子分析一下,这个事情的对与错,利与弊,以及今后所要面对的一些问题,比如经济方面,生活方面以及情感方面,把问题指出来看看孩子如何去处理这些问题,如果他有处理这些事情的能力,这个我觉得应该也是可以的。不过呢,这也要结合孩子所处的年龄段,如果孩子本身年龄就很小的话,那肯定要选择报警了,如果孩子已经上大学了,那父母可以把直接看参考意见告诉给他。
不要打骂女儿这个时候孩子心里是很恐惧的,她不知道怎么办?如果是你自己发现要好好地引导她把事情说出来,再作为一个家长帮她处理问题。作为家长在这个时候一定好好安慰女儿,虽然你很生气,也要保护她的小自尊,因为这个问题处理不好,你女儿的人生就是可能是你不想看到的结果。孩子难免会犯错,不管问题大小都要解决,但解决的方式关乎女儿的一生!
如何防止悲剧的发生从小就会教她,告诉她男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哪里不同,性不可耻,但要注意安全,过早的性行为对以后不利。如果有人伤害你,那不是你的错,告诉大人,大人们会保护你。你要站出来指出坏人,保护其它小朋友,如果你沉默,就是帮助坏人。
法律分析: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14-18岁只要双方是自愿的不算犯法。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