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仪器有的需要检定、有的需要校准。检定也分为强检和非强检,非强检等价于校准。如果是属于“贸易计算、环境监测、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四个方面的就属于强检类别,就要做强制性检定,不能做校准。
如果需要校准,就参考仪器分类管理里面的A,B,C类以确定,主要分类如下:
A类仪器设备
a)用于量值溯源的企业最高测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b)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资源保护、法定评价、公正计量方面的计量器具
c)用于产品最终质量检验和试验的测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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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仪器设备
a)生产过程中用于关键的工艺控制、质量检测的测量设备
b)各部门用于内部能源、物料结算的测量设备;
c)科研、技术试验中,用作提供判定试验结论所需数据的测量设备;
d)专用测量设备,限定适用范围的测量设备
C类仪器设备
a)生产经营过程中,仅用作定性监测的测量设备;
b)国家允许一次性使用或在有效期内使用的测量设备;
c)仅做一般指示、属于低值易耗品的测量设备;
d)设备上配套固定安装,不易拆卸,或拆卸后会造成设备正常使用功能损坏,又无严格的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测量设备
A类仪器计量确认间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确认间隔,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进行检定/校准。B类按组织规定的计量确认间隔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C类做一次性检定(首检)和计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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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器皿:各种玻璃度量器具。
基础设备:ph,电导率,温度计,天平等。
终端检测设备: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离子色谱,气相色谱,液相色谱,icp等。
各种各样,只要有测量功能的都是需要检定的。
被加热的仪器外壁不能有水,加热前擦干,以免容器炸裂;加热时玻璃仪器的底部不能触及酒精灯的灯心,以免容器破裂。烧的很热的容器不能立即用冷水冲洗,也不能立即放在桌面上,应放在石棉网上。
扩展资料:
加热时试管内的液体不得超过试管容积的1/3,反应时试管内的液体不超过试管容积的1/2。
使用烧瓶或锥形瓶时容积不得超过其容积的1/2,蒸发溶液时溶液的量不应超过蒸发皿容积的2/3;酒精灯内的酒精不得超过其容积的2/3,也不得少于其容积的1/4。
常用的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
A:使用酒精灯时,不慎而引起酒精燃烧,应立即用湿抹布。
B:酸液不慎洒在桌上或皮肤上应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C:碱溶液不慎洒在桌上应用醋酸冲洗,不慎洒在皮肤上应用硼酸溶液冲洗。
D:若浓硫酸不慎洒在皮肤上千万不能先用大量水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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