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通过继承遗产方式获得房产,同时消除房产证上已去世人的名字。 需要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一、继承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 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 三.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四.税费项目 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配图费、权证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死亡房产证办理流程
房产证持有人突然去世,就面临遗产的分配问题,是一个挺复杂又麻烦的事情。
首先,确认持有人有没有立好的遗嘱或者有没有法院的判决,如果有的话就清晰了,按照遗嘱或判决书执行就可以了。如果没有,那就只能按照常规方法继承。
第一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中有孕妇的,还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万一胎儿出生时死亡,保留的份额也要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该平均分。对于生活有困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但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可以少分,或者由继承人协商同意后,可以不用平均分,也可以放弃继承权。
被继承人还有其他财产的话,同样依照这个继承顺序执行。继承问题只要所有继承人协商后处理就可以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步,过户更名流程。
确定完了继承人之后,继承人要去公安局将原房主的户籍注销,办理死亡证明,确认房主死亡的事实,然后所有继承人就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现在的法律没有强制要求遗产继承办理公证,所以要是继承人对遗产继承份额意见一致的话就没有必要公证了,要是怕发生变故,公证一下也好,日后万一对簿公堂也是个有力证据。
第三步,过户需要准备的文件。
1、原房主的死亡证明,确认继承开始;
2、继承公证书,如果有的话要带上;
3、身份证、护照、通行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法院判决书等确认继承人与房主存在继承关系的证明文件;
4、房屋的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5、契税等与房产相关的发票凭证。
还有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
1、继承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话,应该由监护人陪同或代理,同样需要出示身份证明和监护关系证明;
2、通常办理房产继承的过程需要由所有继承人在场,如果协商的继承份额不均等或有人放弃继承权的话,要留下所有继承人签字的书面房产分割协议或放弃继承权的书面证明,像房管局、银行这些机构肯定会保留这些证明以保证继承程序合法,也能避免以后继承人之间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如果房产还在抵押中,则房产的过户还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更名之后,房产的新持有人要继续还贷款。
以上就是房产继承的基本流程和要点,可能还有其他特殊情况没办法一一列举,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于房产做任何处置,需要业主本人的认可签字(或者授权),或者法院判决,如果产权人去世了,那就通常需要做继承手续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业主在世,可以让业主签字处置,比如析产,过户出售,抵押等,如果业主去世,那么业主本人就无法再签字了。
1是否有委托公证书
如果业主年岁已大,或者身体不适,很建议趁业主在世做一份委托公证书,委托业主本人的子女或者配偶办理相关事宜,这样子业主如果去世,配偶或者子女持有委托公证书也是可以办理相关业务的。
不过现在委托书限制也很大,一事一委,不能代收款,存在有效期的麻烦。
2如果有法院的判决,那就可以单方面办理相关的业务
比如产权人失踪,变成植物人,或者债务纠纷,就可以起诉立案,法院审理后判决,那就按照判决书办理相关业务。
不过现实中有委托书的,也不太多,法院判决需要有一个前置条件,从本题的问题分析,应该都是没有的。
3走继承道路
应该说这个是最常见的事情了。
即便想要出售,也是需要先继承给子女或者配偶。如果业主留下了有效的遗嘱,可以按照遗嘱,如果没有遗嘱,那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操作了。
《继承法》
有继承权的人携带相关证件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办理继承手续,也可以先去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书,也可以协商部分人放弃继承。
继承是很耗费时间的!所以请尽快申请,尤其需要将所有有继承权的人的身份资料,关系证明带上。
出具的继承后的新的房产证,新的业主(继承人)就可以任意处置了,比如出售,抵押等。
这个是房产继承问题,涉及面广,小菜对这个问题比较熟悉,把具体办理事项分享给你,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一:先落实去世的人有没有遗嘱。如果生前有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意思执行就可以了,大家都不用动脑筋去讨论。这种情况下最简单,手续上办起了也最简单;提供遗嘱、死亡证明、房产证和受益人身份证就可以办更名手续啦!
第二:如果没有遗嘱,所有继承人坐下来商量怎么处理房子?房子有没有共有人?有没有贷款?
1.先说共有人问题吧。一般婚后购买的房子,去世时年龄也比较大,这种情况下房子基本都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办理继承时,先分割出去一半产权给在世的配偶,剩下的一半产权才是遗产。
2.再说房子贷款问题。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子,除了产权是遗产以外,还有银行债务。这种情况下,继承房子就得继承债务,不要房子的话,银行贷款可以不用管。当然,死者还有其它债务和税款的话,继承房子也要管这些债务和税款。
3.最后说这种情况下的手续问题。大家定好怎么处理房子后,签好书面家庭协议,该继承的继承房子,该放弃的放弃,债权债务问题理清楚后,办继承公证,公证办完办更名换证就可以了。有贷款的,嫌麻烦的,可以继续以死者名义还款;想尽快完善手续的,也可以跟银行商议如何处理换证事宜。
第三:具体程序。家庭内部商量房产如何分配,商量好如何分配后准备各种资料,资料准备好了去公证处办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了去房管局办产权过户。如果涉及银行贷款,增加一道银行程序即可,影响不大。
第四:如果不去办手续,对房产证有什么不利后果吗?
根据继承法规定,产权人不在了,房子自然就归继承人所有,这是一种法律推定。所以,即便不办手续,对房子产权归属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继承人照样可以出租、居住之类的。
但涉及出卖、抵押、拆迁补偿等,出于具体手续需要,相关部门会要求先办继承,进一步明确产权人才能办理。这种要求不是对产权归属进行否定,而是预防纠纷考虑,对法律推定的产权人状态进行明确。
因此,房产证上的人突然去世,基于这个客观事实,导致产权发生自然转移。在实际办事过程中,需要将房产证名字换过来才行,起到公示作用,有利于大家进行交易。
一般持证人也叫户主本人,现户主本人去世。该套房产怎么样出售:
首先要确定的是将来的谁代为办理所有手续,将来谁代表这个家庭去出售该套房源(也叫委托代理人)。
确定好人选后开始下列步骤:
1,继承人先去当地政务大厅办理遗产继承手续。(需要出面的人物有:户主配偶、户主父母、户主的子女),这里需要知道的是上述人员需全员到场,缺一不可。
2,继承手续办理完毕后会立即办理公证过户(需携带户主本人死亡证明等),也在当地政务大厅办理,办理完毕后新的产权证上会写委托代理人的名字。
3,10个工作日后,新的产权证会发放,委托代理人的名字会出现在产权证上,到此为止,现在的委托代理人就成了新的户主本人。将来想卖给谁就卖给谁就由他说了算(卖多少钱也由他说了算)
最后,需要知道的是,办理委托继承和公证的时候需要收费,大概费用是3-5千左右
您好!如果房产所有人突然去世,常规操作上是两步:继承→过户。分别说一下:
1. 继承。分三个小点说一下:
(1)这个要跟房产所有人在房子中所占份额有关。要看是占有全部份额还是部分。简单的判断方式,看看房本上的信息,有一项信息栏是“共有情况”,可能包括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完全个人的,第二、三种都是只有部分。所以,在继承的时候,要确定可继承的遗产份额。
(2)看看继承方式。根据题主意思,估计没有遗嘱,不展开说。法定继承人里面,确定有多少个,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原则上平分遗产。这里面就看各位继承人是否对分配的份额意见一致。如果一致,走公证继承;如果不一致,走诉讼继承。
(3)公证继承去公证处办理,最终拿到继承权公证书;诉讼去法院,最终拿到法院判决书。这个凭证会确定最终继承人都是谁、继承份额是多少。
2. 过户。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之后,就可以办理房本更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根据继承人情况、各自份额变更房本。这个手续不难办,去问一下就行。
先说一下大致的流程,再说细节,这种情况是要先进行遗产继承处理,然后在进行过户或更名操作。
先说一下遗产继承吧,继承遗产需要进行一下几步:
一.首先要到房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市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正,房产继承分两种,第一种是遗属继承,第二种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凭证;3.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属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了或受遗赠人。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属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洗望能给你一些帮助
需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房子除了房产证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二、房子的继承人都有谁;三、房子如何继承。
一、房子除了房产证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
有些房子可能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可能属于共有,就比如婚后适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可能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但实际上是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应该是一人一半。
而这时候房产证持有过世,只有属于他的那部分房产属于遗产。
二、房子的继承人都有谁
房产想要过户,不管是哪种方法都要先了解继承自己可以继承的份额有多少,就要知道有多少人共同继承房产,其他的继承人是谁。
三、房子如何继承
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办理继承公证;另一种是通过诉讼途径继承。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带着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办理。
通过诉讼途径就是由一位或多位继承起诉其他继承人,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过户房产。
需要考虑三个问题:一、房子除了房产证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二、房子的继承人都有谁;三、房子如何继承。
一、房子除了房产证持有人外是否有共有人
有些房子可能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可能属于共有,就比如婚后适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可能只登记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但实际上是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应该是一人一半。
而这时候房产证持有过世,只有属于他的那部分房产属于遗产。
二、房子的继承人都有谁房产想要过户,不管是哪种方法都要先了解继承自己可以继承的份额有多少,就要知道有多少人共同继承房产,其他的继承人是谁。
三、房子如何继承
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办理继承公证;另一种是通过诉讼途径继承。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带着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办理。
通过诉讼途径就是由一位或多位继承起诉其他继承人,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过户房产。
1. 继承。分三个小点说一下:
(1)这个要跟房产所有人在房子中所占份额有关。要看是占有全部份额还是部分。简单的判断方式,看看房本上的信息,有一项信息栏是“共有情况”,可能包括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完全个人的,第二、三种都是只有部分。所以,在继承的时候,要确定可继承的遗产份额。
(2)看看继承方式。根据题主意思,估计没有遗嘱,不展开说。法定继承人里面,确定有多少个,包括去世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原则上平分遗产。这里面就看各位继承人是否对分配的份额意见一致。如果一致,走公证继承;如果不一致,走诉讼继承。
(3)公证继承去公证处办理,最终拿到继承权公证书;诉讼去法院,最终拿到法院判决书。这个凭证会确定最终继承人都是谁、继承份额是多少。
2. 过户。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之后,就可以办理房本更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根据继承人情况、各自份额变更房本。这个手续不难办,去问一下就行。
突然去世,很多都比较仓促,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遗赠,那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主要认准,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的生效文书(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才会予以协助办理。
对于继承公证书,需要按照公证处的相关规定准备各种材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会出具,但是很多人因为人员分散,无法开具合格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者被继承人本身都九十多岁,追溯其父母死亡时都没有死亡证明的说法,根本无法开具该人父母的死亡证明,所以这一条路对于该部分人群可能不合适。
法院的生效文书中,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那时间就比较长了,一审二审到再审,涉及到比较复杂的。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建议走调解程序。
现在因为审判程序的不断优化改革,很多法院大力推出诉前调解或者7日调解室,就是解决争议不大或者没有争议的案件。为了尽快推动程序,在立案时和立案法官沟通这个可以调解,没有争议就是走一个不动产过户需要的程序,立案法官会把案件转调解法官,调解法官收到案卷以后一般一个月内安排时间调解结案,而且调解书在双方当场签收时候就生效,判决书对方不上诉还需要等待15天上诉期才生效,这样算下来,拿到调解书的时间要比判决书时间快多了,这样既能够节省当事人的时间,也能够减少诉累,何乐而不为。
房产证持有人突然去世,该如何对房产证进行过户更名呢?
这个涉及房产继承问题。说简单也简单,只要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处理。说麻烦也真的很麻烦,特别是继承人越多,并且还存在继承人无法找到,相关证明无关开具的情况,那事情就更麻烦。
没有遗嘱的话,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有配偶、父母、子女。这些继承人要是都在,都能找到,那事情可能还相对简单点。若这些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以后再去世,那其所继承的遗产就要由其继承人来继承。这种继承仍然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的顺序来继承,那就有可能由一个或几个继承人演变成数个,甚至是十几个二十几个继承人都有。而随着时间流逝,亲戚之间缺乏来往,有的当事人连对方叫什么,对方在哪,这个都不知道。并且有的案件因为 历史 原因,很多证据缺失,缺乏相关证明,导致整个案件无法处理。这种纠纷,一旦到法院诉讼,仍然因为这个或那个问题导致无法解决。
在我们办理房产证的相关事宜时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事情,就比如当购房人去世后这个房产证又该如何去办理,如果不了解这其中的相关法律事项的话,办理起来可谓是难上加难,那么今天我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购房人去世后房产证该如何办理的一些法律资料。
一、购房人死亡房产证如何办理
可以通过房产继承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证。二、通过房产继承的方式的具体流程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三、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四、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意事项: 1、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