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南安镇余东街钟先生来电询问:本人是南安镇户口,目前无固定工作,无住房。请问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何时才能入住呢? 大余县房地产管理局答复:目前我县建有公租房和廉租房。如你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可在居住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是: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3年以上(含3年)本县南安镇城区居民的常住户口,家庭成员必须在县城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经济收入家庭的证明;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县政府确定的租住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为无房户,或者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县政府租住廉租住房的面积标准。 申请廉租住房,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烈属、孤老、重残和因灾导致无房的家庭,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叶兰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