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确权”
2、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3、拿测绘图(表)--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
4、填写表格、盖章、领取相关文件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注意事项:
不同地方的具体要求不同,请您一定要提前询问清楚。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
7、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注意事项:
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房产证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