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乘以税率。
90平方以下契税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1.5%。144平方以上契税3%。房产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缴纳3%。
征收契税的意义和作用是:
1、意义:目前,我国推进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策略之一就是增强税制结构的协调性:一是各个税类之间的协调,二是各个税类内部各税种之间的协调。近年来实施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货劳税和所得税都在减收,因此,从三个税类平衡的角度,有必要增加的是财产税。契税是我国财产税体系中的重要税种,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某种意义上的生命线。契税改革及其与其他税种的协调配合,都是建设和完善财产税体系,以至构建稳定的地方税体系所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
2、作用:改革开放后,国家重新调整了土地、房屋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房地产市场逐步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为适应形势的要求,从1990年开始,为了适应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契税筹集财政收入和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功能全国契税征管工作全面恢复。
综上所述,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契税征收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房屋契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