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买房入户时间规定如下:
1、外地户口想在东莞买房入户,所购买本市的房屋需要大于75平方米,拿到房产证三年以上,被单位合法录用三年以上并且有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保三年以上,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将允许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户口迁入。"
2、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3、在东莞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东莞入户条件如下:人才入户
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人才落户,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自评人才的准入情形除外)。
二、入户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