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韩国签证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2 20: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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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概括的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签证对于我们在国外的一切事宜都有帮助,接下来我为您说明韩国签证的办理材料。

办韩国签证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一、所需材料

1、护照原件(有效期以内)

2、一寸或两寸白底彩照两张

3、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外省户口的游客,跨领区申请韩国签证,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根据各个领区的要求提供)复印件

4、房产证明:1、房产证复印件(上海70平方以上,其他省市100平方以上)2、夫妻共有财产可用结婚证或户口簿补充(复印件)。

5、车产证明:1、个人私家车车辆登记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2、夫妻共有财产可用结婚证或户口簿补充(复印件)。

6、如要携带子女前往需提供:父母资产、学校放假信、出生证复印件.

7、如果是学生单独申请,需要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校证明原件;资产可以提供父母名下的。

8、在职证明(需含有姓名、性别、职务、入职时间,身份证号码,最重要的就是年薪或者月薪、负责部门等内容并盖有公司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例:银行卡(非信用卡)帐单,能确认最近半年内存取款情况的银行流水明细(银行盖章),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及首付收据;当提交父母名下的财产证明时,需同时提交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公安局出具的亲戚关系确认书等。

二、办理流程

邀请者申请→许可与否:登陆电话服务及电子邮件通报认证号码→检查邀请者认证号码及通报被邀请者认证号码→被邀请者在签证签发申请书上记录认证号码申请签证→驻外公馆签证签发。

不签发签证签发认定书,发给邀请者电邮(e-mail)通知签证签发认证号码(如没有电邮(e-mail),发短信通知),申请者确认许可与否:ARS电话号码许可的情况下,查看电邮(e-mail)和短信确认签证签发认证号码,或在网站上电子信访页“签证签发认定书查询结果”可确认许可与否及签证签发认证号码。

邀请者通知被邀请者“签证签发认证号码”,被邀请者在驻外公馆备案的签证签发申请单子填写“签证签发认证号码”,然后申请签证签发。

适用人员

韩国的签证主要有以下几种:C-3签证:为短期综合签证,适合90天以下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D-4签证:为语言课程签证,适合90天以上的语言课程申请人申请;D-2签证:为长期留学签证,适合90天以上的专业课程申请人申请。除C-3签证是顺签外,D-4签证和D-2签证都是反签证。

三、办理签证注意事项

入国目的、电话号码、职业等一栏如有虚假内容,签证将被拒签,同时在一定时间内不予核发签证。

如递交伪造或虚假材料,除签证被拒之外还将长期被禁止入境韩国,同时有可能依据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住民登录誊本等在韩国签发的材料如未写明有效期,其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

根据审核工作所需(核实入境目的等),有可能酌情增减所需材料。

如有无法提交的材料,可用证明其原因的材料或事由书代替。

签证所需材料应提交可以合理证明入境目的的材料,请勿提交不必要的材料。

如遇申请人需直接来馆接受面谈的情况,有可能限制代理申请,同时将要求对所递材料及入境目的予以说明。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个人证明材料或照片等补充材料原件经受理(审核)后退还,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外国公民在韩国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时,所持护照剩余有效期应该超过六个月以上。(例外情况)参考“签证申请及签发程序”

签证通常是附载于申请人所持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上。在特殊情况下,凭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做在另纸上。随着科技的进步,有些国家已经开始签发电子签证和生物签证,大大增强了签证的防伪功能。签证在一国查控入出境人员、保护国土安全、防止非法移民和犯罪分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分析:办签证不一定需要房产证,房产证并不是必要的资料,一般都是为了提高成功率才要求,而且一般只有房产证才算有效,购房合同提交的意义不大。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国家是不要求的!很多国家的签证的财产证明是提交银行3-6个月的对账单。但是有的国家,是要求尽可能的详尽的提供财产证明的。但财产证明也不一定需要房产证明,有能证明自己经济状况的资料即可。房产证属于财务证明,可以做为一种财产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第十六条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的普通签证。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签证的登记项目包括:签证种类,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入境次数、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

第十八条 外国人申请办理签证,应当向驻外签证机关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按照驻外签证机关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接受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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