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新婚姻法怎么分割房产
1、房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规定,若房屋为夫妻婚前一方买房或婚后买房,其房屋增值部分算单方财产。离婚时不需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2、婚内房屋赠与:在婚前或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把房屋赠与给对方,但是未过户的,不产生效力,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已过户的情况,属于被赠方所有。
3、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而产权只登记在单方子女名下的情况,此房屋可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夫妻单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其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话,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登记的一方,余下的贷款也同样归产权登记一方,另一方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5、按揭贷款的方式: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而且其房屋属于夫妻共有情况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双方均等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共有房产是指夫妻共同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时,可交由法院判决,一般有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其中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交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应对另一方给予同等相应补偿;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申请对房屋进行一个拍卖,然后根据所得价来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以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