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条件是: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
⑤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办机构是学生所在高校。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高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4)生源地贷款。资助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最高限额6000元。
条件:
①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④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法律依据:
《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国家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高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向中央主管部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应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大学生如何申请贫困补助 有哪些方法
大学生贫困补助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
目前的资助标准为:本科阶段每年每人资助6000元;专科及高等职业教育阶段每年每人资助5000元。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75元。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家长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高中毕业证、受助学生高考成绩查询表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备后续公示。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比如二级助学金2800元会每个学期发1400,两个学期发完。可能不同的学校会不一样。
其实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大学生贫困补助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一档为重点贫困补助4000元。
第二档为中度贫困补助3000元。
第三档为一般贫困补助2000元。
需要准备好家里的有关可以证明家庭困难的资料,拿到复印店复印两份,还有自己的身份证也复印一份,家庭有什么困难写清楚明了,如果有烈士子女的也要注明,现在国家有一个精准扶贫的证,有这张证明的话想要申请贫困补助金就容易多了。
怎样申请大学生贫困补助
1、首先需要去教育局申请助学贷款,然后申请成功之后,再要一份贷款证明,这个可以有助于你之后在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
2、在开学前,将贫困证明准备好,这个是直接要村委会给你开证明,申请证明你是本地的贫困户,上学生活费比较困难,然后盖上区委会的章,最好再拿去县城教育局再盖一个章。还有高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填写清楚。然后这三个文件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开学之前准备好。
4、提交“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这张表是不需要盖章的,可到了学校之后打印出来、再完成表格的填写也不迟,这个表格主要是填写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比如爸妈的年收入,年支出,靠什么作为经济来源,为何造成贫困的原因。
5、最后就是将上面三份手写的原件复印出来,并交给各自班里的负责人即可(具体是否是交复印件,可能学校间有差异,可视各自的情况而定)。
申请贫困生需要哪些条件申请借款学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国家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应在本县(市、区)。
申请借款学生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如孤儿、残疾人家庭);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有其它特殊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家庭。
贫困生界定标准有哪些贫困生界定标准,参照市民平均消费水平,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如烈士子女、孤儿、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持有《特困证》、《社会扶助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本人月平均生活费与家庭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列为特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