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人再婚个人房产怎么处理
1、
老年人再婚之后,子女称呼自己的老人仍是爸妈,而对父母再婚的老伴,可称爸妈也可称叔叫姨;赡养关系不变。
2、父母再婚后,子女仍要赡养自己的老人,而可以不赡养父母再婚的老伴;护理关系不变。
3、再婚的老年人患病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则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对方子女没有护理义务。
相应地,在一方大病需要经济支持时。
第一出资方应是得病者本人
第二出资方是病人的子女
第三才是再婚的老伴根据实际能力提供支持;
第四是养老送终的关系不变。老年人再婚后,子女只为自己的父母养老送终,妥善处理后事;
第五是继承关系不变。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的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的财产。
二、对于再婚夫妻婚后所形成的财产,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的权利,而双方子女没有法定继承权,只有遗嘱继承权利。
1、
老年人再婚时对于自己一方名下的房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众多再婚者及子女考虑的问题。
2、该房产在结婚登记前属于一方财产,在结婚登记后仍然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缔结婚姻关系以及婚姻关系的延续不会改变该房产的性质,如果想要改变房产的归属需要双方书面约定。
4;但是,在该房产的所有人去世后,该房产成为遗产,那么再婚的配偶就享有继承的权利,因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5、如果要改变这种法律后果,房产所有人在生前可以立遗嘱或赠与他人。
父亲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如何继承
如果陈某父亲去世前留下特别说明或遗嘱,则应按照说明或遗嘱办理(要注意的是若特别说明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就可以按照说明来办理,若说明违反法律规定的话就应当按照遗嘱来办理)。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留下任何说明或遗嘱,那陈某父亲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陈某和陈某母亲均属于第一继承人,因此可以共同继承陈某父亲的房产。陈某和陈某母亲在分配陈某父亲的房产时,先要确定陈某陈某父亲的遗产是属于陈某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若是陈某父亲个人财产,则陈某和陈某母亲平均分配或是自己协商继承的比例;若是夫妻共有财产,先要把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拜来,房产的一半归陈某母亲,一半作为陈某陈某父亲的遗产进行继承,然后陈某和陈某母亲才能分配属于陈某父亲的那部分财产。对于陈某父亲遗产部分陈某和陈某母亲一人一半,即陈某拥有房产的1/4,陈某母亲拥有3/4。其次,若陈某母亲去世前留有遗嘱的话,那就应当按照遗嘱办理。最后,若陈某母亲在去世时没有开始分割陈某父亲的财产,那么陈某母亲去世后,其继承的份额将由其继承人继承。若陈某母亲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陈某和陈某继父均能继承陈某母亲的房产,如果陈某继父的子女与陈某母亲有抚养关系,则其子女也有继承权,反之如没有扶养关系,则其子女就没有继承权。至于他们能继承陈某母亲房产的比例,假设陈某继父的子女没有继承权,那继承人将是陈某和陈某继父,即陈某母亲拥有房产3/4的部分,陈某和陈某继父一人一半,最终陈某拥有房产的1/4+3/8=5/8,继父拥有3/8。
即使你父亲是再婚的,他的房产是他的婚前财产,当他去世后,一样会进入继承程序,如果他没有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你作为继子女,享有的继承权与亲生子女并无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