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规定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2 11: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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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管理规定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加强教室管理,提高教室的利用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枫林校区的`综合教学楼、音乐楼、艺术设计楼、第一、二、三、四实验楼、大学生文化会堂以及红角洲校区的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及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由教室管理科统一管理。

二、教室的使用统一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按教学要求开放。如有其他教学或非教学使用,须由使用单位向教务处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报教室管理科,方可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

三、教室的布置由学院统一安排,国旗和标语由教室管理科负责布置和维护。

四、各教学楼的电铃由教室管理科统一调试和维护。

五、各教学楼卫生、教师休息室、教学使用粉笔、黑板擦及教室财产损坏报修由教室管理科统一管理。

六、学生应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教室的门窗、桌椅、电风扇、电脑、空调等公共设施。破坏公物者按学院有关条例从严处理。

七、学生应保持教室的整洁、卫生。不准带早餐、零食进入教室;不准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不准在墙壁、黑板、卫生间挡扳、门窗座位上乱刻乱画。

八、学生应注重仪表,举止文明。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进入教室;不准在教室及大厅大声喧哗;尊重管理人员,不准有污辱他人人格的言行。

九、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关好门窗。

十、自觉遵守教室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不准在规定时间之外滞留或进入教学大楼。

集中在大教室自习,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

教室照明:

(1)教室课桌一般是面向黑板成规律性排列,宜采用顶棚均匀布灯的照明方式。

宜为2.5-2.9m,距课桌宜为1.7-2.1m。

(2)光学实验室桌上,生物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上,以及设有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的实验台上或需要仔细观察、记录的地方。宜设局部照明。

(3)教室照明的控制开关宜在平行外窗方向顺序设置(黑板照明开关应单独装设)。有投影屏幕时,在接近投影屏幕处的照明开关应能独设置,在上课时宜能关掉部分走廊照明灯具。

(4)多媒体教室的照明,要满足垂直照度的要求,在接近屏幕处的一般照明应能独立关闭,以便能看清屏幕内容满足正常的视觉要求。

(5)灯具安装高度对照明效果有一定的影响,当灯具高度增加,照度下降时,安装高度降低,眩光增加,均匀度下降,教室灯具距地面安装高度

(6)阶梯教室(合班教室或报告厅)中灯具数量多,眩光干扰增大,宜选用限制眩光性能较好的灯具,如带格栅或带漫反射板(罩)型的灯具,保护角较大的开启式灯具。

(7)绘画、工艺美术等教室照明,一般朝北的天窗自然采光是最好的照明。因此,绘画、工艺美术等教室为更逼真地显示物件,应选用高显色性的光源,采用间接照明,将物体的阴影.真实地表现出来。

(8)在有电视教学的报告厅、大教室等场所,宜设置供记录笔记用的照明和电视教学时使用的一般照明,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

(9)教室黑板前应设置专用黑板灯,其垂直照度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200lx,黑板面上的照度均匀度大于或低于0.7。宜采用有非对称光强分布特性的专用黑板灯。灯具在学生坐位侧保护角宜大于40度,不应产生直接眩光。

(10)书库照明宜采用窄配光或其他配光适当的灯具,灯具与图书等易燃物体的距离应大于0.5rn。书库照明用的电源配电箱应有电源指示灯并设于书库之外,书库通道照明应独立设置开关(在通道两端设置可两地控制的开关)。

(11)演播室的演播区,椎荐垂直照度〔文艺演播)宜在1000-1500lx。演播照明的用电量,初步设计时按0.6一0.8km/m估算。当演播室的高度低于7m时宜采用轨道式布灯,高于7m时可采用固定的布灯方式。演播室的面积超过200rn`时应设有应急照明。

(12)照明灯具布置原则。采用在长轴垂直于黑板的通道上方布置,其照明效果最好。如果灯具横向配光良好,能有效控制眩光,灯具保护角较大,灯具表面亮度与顶棚表面差别不大,灯具布置也可与黑板平行。

(13)阅览室的照明。当有吊顶时宜用暗敷的荧光灯具,其一般照明宜沿外窗平行方向控制或分路控制。阅览室内的插座设置宜按照等于或多于阅览室坐位数量的15%设置。

(14)计算机教室照明。应避免视觉在显示屏上受到灯具、窗等高亮度光源的影响,宜选用具有蝙蝠翼式光强分布特性的灯具。

(15)普通教室以及阶梯教室(合班阶梯教室)的前后墙上应各设置一组或多组电源安全插座。

(16)图书馆内的公共照明与工作(办公)区照明应分开配电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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