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同共有离婚后如何分割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3-11 23: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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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房产共同共有离婚后如何分割

如果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离婚时已经领取产权证,并且没有按揭贷款或者按揭贷款已经还清的房产需平均分割,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由愿意或应当接受该房产的一方支付一半的价格给对方。如果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购房,已经取得产权证,但是尚有部分贷款未还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现在房屋市场价值的一半给对方,尚未还清的贷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偿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的房子离婚的分割如下: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是最常见的。这种情况,考虑现实情况,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较为常见,而且争议最多。对此种情况规定,购买的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

4、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双方离婚时,需要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能够被分割的只能是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对于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可以由双方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就可以签订共同的离婚协议,在分割的时候按照协议的内容来执行。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话,就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官确定具体的分配份额。法官在分配夫妻共同房产的时候,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性质出发,同时保护子女、无过错以及妇女一方。具体来说,可以由其中一方取得,也可以双方就拍卖变卖的价款进行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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