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位的共有住房。 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请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也可以约定双方筹资还清贷款,卖掉住房之后还请筹资然后两人分钱。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怎样分割都是可以的。 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双方把分割住房方式写入离婚协议,双方 签字按手印 ,以后就依照协议约定执行。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 到法院起诉 解决。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主观: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主要看双方协商,而对于不能协商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 离婚 参与分割的财产是 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因此,如果房产是个人财产,那么谈不上如何分配的问题,归一方所有。如果是 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均等分割,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以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等原则进行分配。 实际当中不同的离婚案件有关于房产分割问题的,有不同的情形,具体怎么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