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限购区域:
福州五城区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亭江、琅岐除外)、及连江城关区域。
二、限购类型:
建筑面积在144m及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三、限购人群及限购套数:
1、福州五城区户籍
如果有五城区户籍(包括集体户),都可以购买五城区内住宅商品房——
以个人为单位可以购买一套(已成年未婚人士)﹔以家庭为单位(已婚人士家庭)可以购买两套住宅商品房。
2、非五城区户籍
非五城区户籍,可以购买五城区住宅商品房―套,但是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参保12个月(含)以上的职工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需要注明的是,福州高档住宅(产权面积大于144m'),或商铺、写字楼等商业性质产权的房产并不限购,以上限购的住宅商品房的产权面积均小于144m,且: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拆迁房、自建房不计入已有住宅套数中。
简单来说:
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
无房:可买2套有1套房:可买1套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能买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家庭一——
无房:可买—套有1套以上住房:不可买
注:需2年内在五城区逐月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补缴的不予认定。限售
在2017年3月28日(含)后在福州五城区及闽侯、长乐、福清、闽清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第一套住房外)。
法律依据: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榕政办 186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住房,非本市五城区居民家庭限购1套。
福州如何申请保障房
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如果手续齐全你为什么去找关系呢,现在所有的政务都是公开透明的,通常都是自己申请的,没有人找关系,一般都是一年半到两年左右拿房,下午可以帮到你,下面是去年的要求,你对一下:
关于2016年福州市四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地点
符合申请条件且居住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可以委托一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于4月26日(星期二)开始的工作时间至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受理工作将结合实际需要,适时暂停。
二、申请条件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4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5.1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1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①具有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③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①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②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③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四、办理流程。详见流程图(附后)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领取申请套表后,请认真阅读,并按照其中关于申报材料的详细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2、填报的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不得隐瞒或编造;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3、申请家庭成员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审核人员对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
4、如有虚报、瞒报骗取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保障资格,相关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申请我市城区保障性住房。
六、信息公开方式。申请受理及审核信息实行主动公开:
1、各街(乡镇)负责定期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公开申请对象名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区级政府网站同步公开。
2、各街(乡镇)在申请人居住地公共场所张榜公布已经街(乡镇)初审报送区级复审的申请对象信息。
3、市级复核工作结束后由市房管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福州门户网)公示拟登记保障资格对象名单(公示期15天)。
4、市级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进行保障资格登记,通过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转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列入轮候配租(并同步印发书面资格登记文书至市国有房产管理部门)。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将主动通知保障对象参加后续配租活动。
5、咨询电话
鼓楼区房管局:87533193;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民政局
2016年4月25日
一、外地务工者能否申请保障房?
自2010年起,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工作单位位于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的申请人,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
二、今年福州经适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怎么知道有没有被批?
今年福州保障房申请将实行常年受理。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正规手续去申请。被核准的经济适用房会根据房源的统一组织安排,提前半个月左右在报纸、以及福州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通知。同时,也会一一打电话通知申请人。
三、保障房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申请人向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
(二)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报送所在地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
(三)复核:各区房管局(马尾区房管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核、查档。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即报送市房管局。
(四)批准和公示:市房管局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查档,经审核、查档基本符合条件的,纳入待公示范围,市房管局结合年度保障工作总体安排,统一组织在报纸和福州门户网(房管局板块)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购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