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养猪厂的环保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距离要求
猪场应至少距离河道400~2000米。
猪场距离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不得少于400米。
猪场距离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不得少于500米。
猪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猪场距离主要交通干线不少于300米,距离居民区和其它畜牧场不少于300米,距离屠宰场、畜禽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场、风景旅游区等区域不少于1000米。
环保设施
必须建有标准的化粪池和消毒池。
废水、废渣和废气要有完善的处理设施。
水源地不能在上风口。
法律依据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第五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
其他要求
建设养猪场前需到农业局畜牧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农委进行养殖备案,并到当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
建议大型养猪厂在选址和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上述环保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符合相关法规,避免因环保不达标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