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延续注册,具体情形如下: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二级建造师在注册证书到期后,需要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延续注册。如果未在有效期内完成延续注册导致证书过期,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注册,但依旧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
建议:
持证人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延续注册的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注册。
如果证书即将到期,应尽早安排继续教育并申请延续注册,避免因错过时间而无法继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