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注册章是用于证明持证人具有在相应专业领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资格的重要文件。以下是有关二级建造师注册章的详细信息:
印章样式
印章形式:同心双椭圆。
规格:外圆长轴50mm、短轴36mm,内圆长轴36mm、短轴22mm。
印模颜色:深蓝色。
标示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宋体,字高4mm。
2. 印章持有人姓名,中隶书,字高4mm。
3. 注册编号与印章校验码,宋体,字高3.5mm。
4. 注册专业,宋体,字高3mm。
5. 执业印章有效期截止日期,宋体,字高2.5mm。
6. 聘用企业名称,宋体,字高4mm。
印章材质
通常为铜质镀金。
印章制作程序
1. 由注册建造师本人根据上述规格在当地公章刻制店刻制印章。
2.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本地区印章编码及印章信息统一汇总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全国汇总后的有关信息统一输入“全国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并生成“二维防伪码”。
印章管理
注册建造师需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印章制作委托书》,由所在注册单位加盖公章后送至刻制店刻制。
若变更执业单位,需按照规定申请换领执业印章。
若遗失或污损执业印章,需向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补刻。
使用注册章
注册章用于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的合法签字。
领取注册章
领取时需携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个人身份证明。
如需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请注意,注册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和发放,个人或单位不得私自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