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丢失后的补办步骤如下:
收集证明材料
找到几位共事时间较长的同事,写一份证明,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和档案丢失的原因,并附上他们的指印。
到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到学校、小学、中学、大学开具学历证明。
到第一家招收单位、第二家单位开具工作经历证明。
提交补办申请
向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提交补办人事档案的申请,附上上述证明材料。
申请需要得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领导的签字核准。
补办临时档案
在补办正式档案之前,先补办一个临时档案,以便解决当前的就业、社保等问题。
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补建档案
如果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可以在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
需要提供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职工在职期间工作履历、职工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职工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才市场或相关部门
如果档案丢失,可以联系当地的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机构,寻求帮助并建立职工档案,然后再补办干部档案材料。
咨询并补办内部资料
如果档案文件全部丢失,需要新建个人档案,并重新补办所有内部资料。这可能需要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档案托管
补办完个人档案后,需要将其存放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如人才市场或单位档案管理处,以便正常使用。
建议尽快按照上述步骤进行补办,以免影响个人的职业生涯和退休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