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罪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一般情况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严重情况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实际案例
黄某生案:
被告人黄某生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谢某金案:被告人谢某金犯污染环境罪,执行有期徒刑4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建议
环保罪的判罚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最高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污染的类型、地点、后果以及是否有其他犯罪行为等,以确定最终的刑罚。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环保法规,避免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以免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