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环保噪声标准主要参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标准值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 85分贝。
放宽条件
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85分贝标准时,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 90分贝。
其他相关规定
工业企业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不应超过65分贝(A),颗粒物浓度不应超过50微克/立方米。
特殊住宅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45分贝、夜间35分贝;居民、文教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工业集中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交通干线两侧的噪声标准为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
综上所述,工厂环保噪声标准主要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具体标准为85分贝,若暂时达不到该标准,可适当放宽至90分贝。建议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以维护周围环境和居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