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批准部门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具体来说,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时,应由其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并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此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注册后,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综上所述,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管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具体的注册办法需要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