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备案的流程如下:
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
需要签订用地协议,并在国土局和农业局进行备案。选址需要通过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办理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建设养殖场时必须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办理工商登记
养殖户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出口水产品养殖场备案
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水产品原料的水产养殖场需要备案。备案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备案范围涵盖所有从事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捕捞、暂养等活动的场所。
备案条件包括:依法取得合法养殖的证明材料;养殖场周围无污染源,内部环境卫生良好;养殖池或网箱有规范编号;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标准;场区卫生整洁,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防疫要求;有独立分设的药物和饲料仓库,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有专人负责记录入出库登记;养殖密度适当,配备相应增氧设施。
办理材料包括:《出口水产品原料养殖场备案申请表》、合法养殖的证明材料、养殖场所有人与申请人不一致时的租赁、承包或使用协议等。
办理流程:企业通过海关“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备案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海关在收到申请后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其质量管理体系、追溯体系及生物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符合要求的,将予以备案,并颁发备案证明。
建议:
养殖户应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备案。
对于出口水产品养殖场,特别需要关注出口相关法规和海关的具体要求,确保备案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