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 不能跨省注册。根据相关规定,二级建造师只能在取得证书的省份进行注册,不允许跨省份注册。如果持有A省的二建证书,则只能在A省进行注册和使用,不能直接在B省注册或使用。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跨省使用:
特殊情况下的跨省使用:
尽管二建证书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跨省使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实现跨省执业。例如,在长三角地区(如沪苏浙)取得二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在示范区范围内跨省执业,但需要经过相关备案手续。
区域互通政策:
部分省份之间存在职称资格互认的政策,允许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例如,京津冀地区、江浙沪地区、四川重庆地区、陕西西藏地区、福建海南地区等都有相应的政策允许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
企业跟随政策:
如果A省的企业到B省做项目,持有A省二建证书的员工可以跟随企业到B省工作,并在B省使用其二建证书,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企业备案等。
综上所述,虽然二级建造师证书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跨省注册,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区域互通或企业跟随政策下,可以实现跨省执业。建议关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以便了解是否有适用于自己的跨省执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