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出入境携带现金的规定如下:
澳门居民 :没有携带现金的限制。非澳门居民
入境:
可携带不超过10,000澳元。
出境:可携带不超过20,000澳元。
此外,对于携带总值澳门币为12万元(人民币10万左右)以上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如旅行支票、支票、汇票、付款委托书、本票等),需要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并填写申报书及选择红色通道通关。如果未如实申报,可能会被判处1000至500000澳门元的罚款,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被拒绝入境澳门。
建议:
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12万元,建议提前向海关申报,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澳门现在电子支付越来越方便,但备一些现金在身,特别是用于购买保险等场合,仍然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