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鉴别的四法则(执业药师中药鉴定学辅导精华)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1 14:01:07
字号:

1.药材取样法:从同批药材包件中抽取鉴定用样品的原则

中药材鉴别的四法则(执业药师中药鉴定学辅导精华)

①药材总包件数在100件以下的,取样5件:

②100-1000件,按5%取样:

③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

④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⑤贵重药材,不论包件多少均逐件取样。

平均供试品的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的3倍数,即1/3供实验室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则为留样保存,保存期至少1年。

2.杂质检查:

①来源与规定相同,但其性状或部位与规定不符。

②来源与规定不同的物质

③无机杂质,如砂石、泥块、尘土等。

3.水分测定法:测定中药中水分的方法有4种:

第一法(烘干法)适用于不含或少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取供试品于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瓶中,打开瓶盖在100℃~105℃干燥5小时。

第二法(甲苯法)适用于含挥发性成分的药品。

第三法(减压干燥法)适用于含有挥发性成分的贵重药品。

第四法(气相色谱法)。

4.灰分测定法:灰分测定法包括总灰分和酸不溶性灰分测定法。

①总灰分包括药材本身经过灰化后遗留的不挥发性无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机盐类(即生理灰分)以及药材表面附着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即外来杂质)。总灰分测定法样品应能通过2号筛,炽灼温度至500℃~600℃。

②酸不溶性灰分即总灰分中不能溶于10%盐酸的灰分。它能较准确地表明药材中有无泥砂掺杂及其含量。

中药常用的鉴定方法有:来源(原植物、原动物和矿物)鉴定、性状鉴定、显微鉴定及理化鉴定等方法。

1、来源鉴定是应用植(动)物的分类学知识,对中药的来源进行鉴定,确定其正确的学名;应用矿物学的基本知识,确定矿物中药的来源。以保证在应用中品种准确无误。

2、性状鉴定是用眼观、手摸、鼻闻、口尝、水试、火试等十分简便的鉴定方法,来鉴别药材的外观性状。这些方法在我国医药学宝库中积累了丰富的传统鉴别经验,它具有简单、易行、迅速的特点。性状鉴定和来源鉴定一样,除仔细观察样品外,有时亦需核对标本和文献。对一些地区性强或新增的品种,鉴定时常缺乏有关资料和标准样品,可寄送少许样品到生产该药材的省、自治区中药材部门或药品检验所了解情况或请协助鉴定。必要时可到产地调查,采集实物标本,了解生产、加工、销售和使用等情况,以便进行鉴定研究。直观的性状鉴定是很重要的,也是中药鉴定工作者必备的基本功之一。

3、显微鉴定是利用显微镜来观察药材的组织构造、细胞形状以及内含物的特征,用以鉴定药材的真伪和纯度,显微鉴定常配合来源、性状及理化鉴定等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当药材的外形不易鉴定,或药材破碎或呈粉末状时,此法较为常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已将显微鉴定应用到很多中药和中成药制剂的鉴别中。进行显微鉴定,鉴定者必须具有植物(动物)解剖的基本知识,掌握制片的基本技术。显微鉴定的方法,因材料和要求的不同而不同。

4、理化鉴定是利用某些物理的、化学的或仪器分析方法,鉴定中药的真实性、纯度和品质优劣程度,统称为理化鉴定。通过理化鉴定分析中药中所含的主要化学成分或有效成分的有无和含量的多少,以及有害物质的有无等。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原文链接:https://baike.tt44.com/zz/2_941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