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如下:制药用水是成方及单味制剂生产、使用过程中用作药材的净制、提取或制剂配制、使用时的溶剂、稀释剂及制药器具的洗涤清洁用水。本部药典制药用水包括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和灭菌注射用水。一般应根据各生产工序或使用目的与要求选用适宜的制药用水,天然水不得用作制药用水。饮用水可作为药材净制时的漂洗、制药器具的粗洗用水。除另有规定外,亦可作为口服、外用普通制剂所用药材的提取溶剂。中药注射剂、滴眼剂等灭菌制剂用药材的提取不得用饮用水。纯化水为饮用水经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宜方法制备的制药用水。其质量应符合二部纯化水项下的规定。
法律分析:一是办理营业执照。有些省份允许成立小作坊的合伙企业,有的省市要求必须成立有限公司。
二是办理生产许可证:食品的生产,都要获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生产。申请生产许可证是要到本地食药监局(有的是市场监管局)办理的,具体申请流程到食药监局咨询即可。
如果没有许可证就贸然生产销售,被发现了肯定是会被处罚的。
加工厂需要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仓储设备、消毒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这些需要自己提前准备好。
食品工厂的员工,根据岗位情况,有些是需要取得健康证的。
综合:工商局和食药监局是必去的部分。其他像办理税务去税务局、厂房建设去建委,看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