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自己公司种植的花卉,再经过加工包装销售出去.能享受免税吗?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19 03: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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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如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明确,条例第十五条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请问我自己公司种植的花卉,再经过加工包装销售出去.能享受免税吗?

这里的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不能再加工。

公司买的花卉专票可以抵扣吗怎么记账

公司发放员工鲜花、方式一:如果是送给员工的,直接记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方式二:不要入库,做管理费用-福利费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现金(银行存款)会计学习资料整理的。

给职工发福利应计入什么科目?

(1)发生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xx贷:银行存款-----xx

(2)月末结转: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xx贷:应付职工薪酬 xx

公司发放员工鲜花入什么会计科目,上文说到的两种方式,一个是放入管理费用,一个是放入应付薪酬

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

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

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该文件第三条规定,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

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因此,企业将实物赠送给非客户的其他个人,需要按“其他所得一偶然所得”税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费用扣除额的,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

目,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数。

1、《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5、购回的花草、树木如果直接在土地或建筑物(花池等)中栽培,为其他土地附着物,属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购进花草树木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购进的是盆栽的花草没有附着于任何建筑物,可以任意搬动或移动,则不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若直接用于美化生产、经营场所,属于用于应税项目,所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若用于企业的福利部门,如员工宿舍、食堂等福利部门的,则属于用于非应税项目,所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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