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边吃饭没有遇到过。据说在南方那边比较多见吧。茶位费在法律上虽然没有被明文禁止,但不代表它是合理的。餐饮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茶水、餐具消毒等服务,应当作为一种“附加”服务。
7月9日下午6时许,柳州市民屠先生为母亲庆祝生日,一家8口人到龙城路金龙寨吃晚餐。结账时,金龙寨向他们收取了茶水费,一共11位,每位2元,共22元。
对此,屠先生提出了异议。屠向店家说,自己在点菜时,并没有选择上茶水,而是服务员主动上的,并且没有告知要收费,他认为这是店家默认送的茶水。此外,自己家只来了8个人,为什么要收11位的费用?
服务员表示,收取茶水费是餐厅的惯例,大家都是这么收的。对于被多收的3位,服务员称,消费者核对后,他们会改过来。
屠认为这笔费用是强制消费,拒绝支付,但服务员称该店一直都是这么收的。由于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最后金龙寨收取了8人的茶水费,共计16元。
无独有偶,市民刘女士也有类似遭遇。几天前,刘和家人共3人到椰贝步步高广场店用餐,结账时账单上莫名冒出18元“茶位费”。在与店家交涉时,对方指着菜单最下面一行小字称,上面写明:用餐按每人6元标准收取茶位费。
店家表示,她们在菜单上标明这项费用,已经做到明码标价,只要是用餐就要按人头收取茶位费,而且这项费用包括她们向消费者提供的茶水、盐碟等服务。店家还告诉刘女士,多年来一直收取该项费用,店方并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