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你好:证件是:户口薄、身份证、申请材料。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
第一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唐山派出所申请迁入 。户籍科签发《准迁证》
第二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第三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唐山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明白后,能否采纳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