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保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为了补偿农机拥有者在农机事故中因农机具损坏所造成的损失,主要是农机具损失险。第二类是为了补偿在农机事故中因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人身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实施的主要是拖拉机交强险,也有一些地区实施了联合收割机的第三者责任商业险,人身伤害险包括驾驶员和机上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针对农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大型机库的财产保险。
所以,我国农机保险试行的险种主要有农机损失保险、农机具机上人员意外伤害险、拖拉机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涉及的农机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在实践中逐步扩展到其他农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