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1、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于销售种子、化肥、农药、有机肥料、农用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3、从事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产品、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4、流通环节从事蔬菜销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二、分析
国家政策加大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
三、相关法律条令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根据财税2017的37号 规定,初级农产品范围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释农业产品征税范围的通知》财税字1995的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标准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标准生产的灭菌乳。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企业所得税,要是水果蔬菜类还可免增值税.可查阅企业所得税法及今年新出台的蔬菜流通环节免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农产品初加工中的粮食初加工范围有哪些?
1.小麦初加工.通过对小麦进行清理、配麦、磨粉、筛理、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小麦面粉及各种专用粉.
2.稻米初加工.通过对稻谷进行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具体包括大米、蒸谷米.
3.玉米初加工.通过对玉米籽粒进行清理、浸泡、粉碎、分离、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鲜嫩玉米经筛选、脱皮、洗涤、速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鲜食玉米(速冻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类初加工.通过对马铃薯、甘薯等薯类进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干燥、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薯类初级制品.具体包括:薯粉、薯片、薯条.
5.食用豆类初加工.通过对大豆、绿豆、红小豆等食用豆类进行清理去杂、浸洗、晾晒、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豆面粉、黄豆芽、绿豆芽.
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通过对燕麦、荞麦、高粱、谷子等杂粮进行清理去杂、脱壳、烘干、磨粉、轧片、冷却、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燕麦米、燕麦粉、燕麦麸皮、燕麦片、荞麦米、荞麦面、小米、小米面、高粱米、高粱面.
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对于初加工还要分是自己生产的产品还是外购来的,但是不论哪种来源,只要是属于初加工都是可以减免所得税的,只不过看产品是否属于免除增值税的范围再去界定可以享受具体的优惠有哪些.
种植业类的粮食、林木产品、园艺植物(含水果、蔬菜、花卉初加工)、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茶叶、药用植物、纤维植物、热带和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畜牧业类的畜禽类、饲料类、牧草类初加工,渔业类的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初加工,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抵扣。农产品加工企业购进农产品,可凭增值税发票、海关进出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初加工依法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根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补充通知》。
法律依据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
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1.小麦初加工。通过对小麦进行清理、配麦、磨粉、筛理、
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小麦面粉及各种专用粉。
2.稻米初加工。通过对稻谷进行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
米)、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
品,具体包括大米、蒸谷米。
3.玉米初加工。通过对玉米籽粒进行清理、浸泡、粉碎、分
离、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玉米粉、
玉米碴、玉米片等;鲜嫩玉米经筛选、脱皮、洗涤、速冻、分级、
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鲜食玉米(速冻粘玉米、甜玉米、
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类初加工。通过对马铃薯、甘薯等薯类进行清洗、去皮、
磋磨、切制、干燥、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薯
类初级制品。具体包括:薯粉、薯片、薯条。
5.食用豆类初加工。通过对大豆、绿豆、红小豆等食用豆类进行清理去杂、浸洗、晾晒、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
的豆面粉、黄豆芽、绿豆芽。
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通过对燕麦、荞麦、高粱、谷子等杂
粮进行清理去杂、脱壳、烘干、磨粉、轧片、冷却、包装等简单
加工处理,制成的燕麦米、燕麦粉、燕麦麸皮、燕麦片、荞麦米、
荞麦面、小米、小米面、高粱米、高粱面。
(二)林木产品初加工
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
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三)园艺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
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设施,将新鲜蔬菜通过低温贮藏,以备淡季供
应的速冻蔬菜,如速冻茄果类、叶类、豆类、瓜类、葱蒜类、柿
子椒、蒜苔。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
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
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
*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
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
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