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产品发票税金可以抵扣吗
答:取得农业生产者销售免税产品开具的免税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应税项目的,可以抵扣进项税.
购免税农产品取得普通增值税发票也可以抵扣9%税金,但购买方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免税产品有哪些?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中也提到了免征增值税的项目,现列举部分如下:(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3)婚姻介绍服务.(4)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5)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7)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8)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说明:以上业务本身也是应征增值税行为,由于涉及到农业、教育、医疗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或是为了支持某行业的发展或者对某些特殊弱势群体照顾而实行的免征.
免税产品发票税金可以抵扣吗?取得的农产品的免税发票是可以计算扣除抵扣增值税的,目前的税率下可以抵扣9%,同样因为是免税产品,在出售自产的农产品开发票时是不允许开专票的,其他增值税范围内的免税产品同样只开普票.
亲你好,一、从农村合作社处取得的税率为“免税”的农产品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答:可以抵扣,而且是按照11%抵扣进项税。政策依据: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二、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政策依据:财税〔2017〕37号第四条,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三、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还是11%?答:可以抵扣,抵扣税率为11%。政策依据: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点评:1.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必须是专票,才能按11%抵扣进项税;2.抵扣进项税时按金额*11%,而不是按价税合计*11%。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税率行填写“0%”的农产品普通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可以抵扣进项税吗?答: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属于增值税免税产品,但增值税免税,不等于“零税率”,故不能税前扣除。点评: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譬如农产品,适用税率为11%,但国家政策的原因,对于符合要求的农产品销售,使用免税政策。而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虽然增值税免税收入和零税率收入都不征收增值税,但免税和零税率的意义不一样。适用免税的产品开具成“0%”的税率,属于错用税率,属于不合规发票,不能税前扣除,如果强行扣除和抵扣,是有税收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