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出口贸易免税还是退税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20 15: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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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蔬菜出口贸易免税还是退税

免税但不退税的出口货物有几下几种: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出口卷烟;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 5、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一、弄清蔬菜进口国的法律要求和饮食习惯

一是根据进口国的法律法规,选择合适的蔬菜种类。如《日本植物防

疫法》明确规定,禁止从中国进口黄瓜、菜豆、豇豆、番茄、茄子、南瓜

等鲜果。二是根据进口国的饮食习惯,选择合适的蔬菜品种。如韩国人喜

食圆藏、长宝等日本品种。

二、控制蔬菜的农药残留

出口蔬菜的生产,一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农药;二是严格按规

定控制农药的浓度和安全间隔期;三是实施标准化的水、肥管理;四是严

禁在运输及贮存中与农药混放而造成食品污染。

三、蔬菜出口贸易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

对于不同用途的产品采用不同的价格策略。如对于普通加工用途的产

品,可采用低价策略;而对于直接进入超市的产品,则可采取"优质优价"的策略。

不同国际市场采用不同的价格。除了考虑必要的地区运杂费外,还应

考虑合理的转销利润因素。

合同的签订要规范,对合同主要条款的描述一定要准确,切忌含糊。

如卖方合同,应注明交货期前多少天内,以收到TT(货到付款)或LC(开具

信用证方式)为合同有效。如进口合同(部分蔬菜加工需进口设备、添加剂

等),则注明进口方在货物到港后多少天内,有进行货物检验、检疫并向

对方提出索赔的权利;对合同的仲裁条款,在征得客商同意下,仲裁机关

应注明为中国仲裁委员会。

要对客商进行多方面了解,警惕国际上一些经济诈骗分子通过电子邮

件贸易等方式,诈骗货物。摘自《当代农业》200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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