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明确了“爱农为德,兴农为本”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加强学农、爱农素质培养,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了“立足云南,面向东南亚,培养服务‘三农’的适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的办学特色。学院依托农经学科优势,通过师资队伍建设、科研成果服务教学,科研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等措施,加强学生兴农能力培养,构建了服务农村,适应边疆民族多元文化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平台建设;面向东南亚,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影响力,先后为东南亚国家培养多种层次的人才,先后为越南培养省部级、县市级农村管理干部共计十三期400余名,为老挝、越南等国家培养本科生、研究生30多名;教学改革和学生素质培养两个环节体现服务“三农”适用型人才培养特。学院几个主要专业都强调农村经济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仅2007年本科学生共成农村实践调查报告1322份。学院结合专业实习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工作连续多年获得云南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等单位的表彰。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乡镇公务员试中涉及到了《农业农村工作知识》考生考前需要留意。《农业农村工作知识》涉及考点众多,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法规内容繁多,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通读政府重要文件、吃透政策法规要点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的测查内容,重点是近年来与农业农村建设相关的中央及地方的重要决定和意见等。对于这些文件的内容,考生不但要做到通读全文,领会精神,其中的重点难点更要了然于胸。只有对中央和地方的三农政策融汇贯通,才能把握大纲重点。
二、主、客观题一并亮相,具体题型要多方预备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一般由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而具体题型题量并未透露。根据以往对农业农村知识的考查情况,很可能呈现以下特点:
客观题部分,单选和多选作为公务员考试的常规题型,都会出现。不定项选择题是一种提升考试难度的最佳题型选择,出现的可能性很大。而判断题鉴于题型本身的难度设置有限,出现几率较少。主观题部分,简答题做为最基本的对主观知识的考查,必然会出现。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案例分析题在公务员综合常识类考试中出现频率的加大,在本次考试最业极有可能出现,考生需要积极应对。
三、把握客观试题特点,博闻强记基础知识
客观题不管其题型如何变幻,其考查范围多是对基本知识的考查,如农业农村基础知识、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三农政策的最新政策动向等,大都是需要强加识记的内容。学生对这一部分的复习多是抓重点、勤强记基础知识。考生每天应留出适当的时间,尤其是清晨和临睡前,必须每天背诵重要的农业政策法律法规。
四、深入研究,主观试题知识与能力并重
主观题与客观题的考查方式不同,所涉内容多与三农政策联系紧密,主观性强,综合性强。考生除了要清楚了解基本的政策法规之外,更要注重相关农业农村工作知识的实际应用。这就要求我们考生多关注农村现象,多了解农村组织和农村事务的处理方法。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将秉承?诚信服务 合作共赢?的服务理念,情系?三农?、服务?三农?,惠泽?三农?,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信用社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诞生。1952我省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昆明宜良县蓬莱信用社成立。期间,农村信用社由人民银行管理,资本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为社员提供贷款,合作制性质明显,是扶持农业生产的重要金融力量。
●1978?1979年,全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成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内部的业务部门,归各级政府的?农口?领导。 1979年8月,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第三次恢复成立,全省农村信用社归至各级农业银行领导。
●1980-1996年,农村信用社交由农业银行管理,合作制?三性?基本恢复,期间设立了县级联社,走上了官办道路。1984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推行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为基本内容的体制改革。
●1996年12月,全省126个县(区)联社、1656个独立核算的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正式脱离了行政隶属关系,由人民银行领导,并在机构设立、服务方向、利率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切实加强对信用社的监督和管理。
●1997~1998年,根据人总行关于恢复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性质、建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改革要求,全省农村信用社按照合作制原则开展了规范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县(区、市)联社工作。
●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按照?明细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以组建省级联社和改革县级联社产权制度为主要内容在全国8个省市开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10月,全省市级联社、县(区、市)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由原人民银行监管划归云南银监局或各县(区、市)银监办事处监管。
●2004~2008年,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将农村信用社交由省级政府管理的重大决策,以组建省级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和统一法人县级联社为模式,深化体制改革。2005年3月28日,经云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国银监会批准,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成立,其职能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市级联社、县(区、市)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的行业管理,具体承担对市级联社、县(区、市)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截止2010年末,全省共组建4家农村合作银行和125家县级统一法人联社,法人机构数由改革前的1403个降至1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