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成果的取得和整个农村面貌的改善,都要靠基层党组织来领导。
2、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是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
4、脱贫攻坚实践中要切实帮助贫困人口转变观念。贫困人口大部分在农村,如何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基层社会治理必须面对的问题。治贫先治懒,扶贫先扶志。要努力让贫困群众思想认识到位、心态积极、主动作为,从贫困走向富裕,不仅仅是物质上,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实现自立、自强。
5、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不断加强,会逐步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外出务工人员回归农村就业创业,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整体面貌的改善。
扩展资料: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既要传承发展我国农耕文明中的优秀传统,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又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中国社会科学网—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 人民网—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期,党和政府“三农”工作的一个重大战略举措,就是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12月1日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八项主要任务,其中之一就是扎实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理解,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领“三农”工作,推动“三农问题”的全面解决。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实现了三个重大突破:
一是提出“把解决‘三农’问题当作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思想,反映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认识非同一般。从实践来看,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既重农村生产力发展,更重农民利益。既重城乡统筹发展,更重制度创新。这和传统的重视农民力量而忽视农民利益的重农思想有着根本区别。
二是提出“两个趋向”的重大判断。同时切实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和“多予少取放活”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连续三年制定新的“一号文件”,做出一系列重农补农的决策。
三是抓住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依据农民是农村的主体、农业是农村的重要产业、农村是农民和农业的载体的原理,将解决“三农”问题统一到新农村建设上来,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并把它作为我们党新世纪的重大奋斗目标。
自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年多来,从中央到地方,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具体,措施更加有力;广大农民群众热情很高,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投资投劳建设的自觉性增强;财政投入大幅增加,对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扶植力度空前加大;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粮食稳定增长,农村市场进一步活跃,农民收入保持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公益事业明显改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认真落实,示范村建设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