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现实生活当中买到水果,如果发现短斤少两,一般来说我都会跟商家进行再一次核实,毕竟我的手机我知道它的具体重量,我会将手机放到秤上面去称一下,如果相差较大,我就会让商家给我补足。毕竟在现实生活当中买水果也不是买很多,一般来说我买的水果就是三四块钱一斤,一次只能买个三五斤,也就是几十块钱,如果达到10块钱一斤,那么重量不足我会跟商家进行协商,毕竟我觉得协商才是解决问题最快的一个方式。
当然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也特别讨厌那些短斤缺两的商家,因为他们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讹诈。根据记者的相应报道,对于广州这个地区,已经出现了很多次这种讹称的行为出现,两斤左右的水果能够给你称出5斤来,监督管理局已经进行过调查,有时候商家还会做一些细码,直接翻牌改价。
其实这种行为本来就应该要严惩这些商家,他们也被惩处过,但是他们好了伤疤忘了疼,依然上演着各种欺诈的戏码。对于生活当中买到水果以后,如果你离开了这个商铺,如果你的水果还没有吃,回到家以后发现这个分量或者说重量不足的情况下,那么在这种情况想要处理的话,就没有必要再回头找商家了。我想大多数的人他们都有可能会觉得自认倒霉,那就算了吧。
在这里如果你付钱的时候是用电子支付的,那么你就有相应的支付凭证,可以拿这个水果以及相应的支付凭证到最近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投诉举报。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有明确的规定,在消费者接受服务或者说商品的时候,如果出现了欺诈行为,那么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对于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的一个赔偿。
根据中国计量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我们购买的产品重量严重不符,走差较大的,那么会造成相应的欺诈行为。这样的话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如果消费者不要赔偿,那么可以选择进行举报处理。一旦举报成立工商局核查事实属实清楚,那么商家就要被罚款,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该店铺要被查封。
现在这个社会讲究的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对于那些商家用欺诈手段来进行牟利的,本身就是可耻的行为,一定要举报投诉,不要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