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从我国国情和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并考虑今后发展的需要,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合理、适用安全;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可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方式进行;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用设施和原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条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法律依据:《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编制、审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以经营蔬菜、果品为主,兼营肉畜蛋、水产品、粮油等品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新建项目;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从我国国情和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并考虑今后发展的需要,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合理、适用安全;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可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发展的方式进行;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应充分利用社会公用设施和原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条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是上海市政府“菜篮子”重点工程,是上海市最大的综合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市场总规划占地面积27公顷,其中已经运营的市场一期占地面积8.5公顷,建筑面积近5万平方米,市场二期已经启动。
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于1998年1月投入运营,2002年1月由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吉农投资有限公司控股。
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是农业部定点市场,是商务部等13部委认证的全国四大绿色样板市场之一,是中国商业联合会确定的中国商业信用企业。
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是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示范市场。2003年8月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市场与全国名特优农副产品基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农副产品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平均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6年实现交易量105万吨、交易额35亿元。
市场农副产品类别齐全。设有肉类交易区、蔬菜交易区、水果交易区、粮油交易区以及水产、南北干货交易区。
市场交通便利。市场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位于沪南路、中环线的交叉口。距外环线约2公里,距浦东国际机场约22公里。沪南路、中环线和外环线与徐浦、杨浦、南浦、卢浦大桥相连,贯通了上海市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市场物流设备设施齐全。拥有高低温仓储、停车场等物流设备设施。
市场服务周到。设有客商服务中心、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电子化代理结算中心,昼夜24小时为客商提供服务。
为适应上海建设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的发展要求,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发展目标是:建设全国高级的、现代化的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生鲜农产品物流平台,辐射华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促进农产品流通的规模化和农业的产业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