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镇审计制度安排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发挥了特定作用。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乡镇审计制度安排必须及时做出变化和调整,否则会阻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乡镇审计更好的为新农村服务,首先要做到的是各级政府领导要更加重视和支持乡镇审计工作。乡镇审计是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有效举措,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需要具有较高的独立性,而且往往会涉及一些敏感问题,只有领导重视与支持,才能保持权威性,使工作顺利进行,整改才能得到落实。具体做法是:政府应将农村审计作为新农村建设一项重大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在具体工作中,要定期听取、研究有关部门的汇报,认真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中的问题。为审计工作提供经费支持,保护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督促审计结果的落实。
在各级政府重视乡镇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目前乡镇审计在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对乡镇审计工作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国家应该加快乡镇审计立法
乡镇审计法律地位的缺失严重影响了乡镇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加了监督成本,也滋生了大量机会主义行为。根据乡镇审计机构几年来工作的实践证明,国家应制定农村的审计法律,明确乡镇审计的法律地位、确定其职责范围,授予必要权限法律使乡镇审计有法可依。在法律层面将农村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一个分支,在《审计法》中单独明确其法律地位,在具体实施的时候,由政府审计机关、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联合指导和控制。并由国务院制定专门的《农村审计条例》,进一步明确农村审计的主体、对象、内容、程序、处理等问题。同时,各地应该完善有关乡镇审计的制度和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克服随意性。具体做法是建立审计机关派出制的乡镇审计机构,由县审计局派出人员常驻一个或几个乡镇作巡回审计(一乡一所或几乡一所),其人事、编制、经费及待遇仍在县审计局。这样,有利于乡镇审计机构真正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任何干预;是有利于乡镇审计机构对所辖范围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同时也能够促进农村经济、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稳定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局。
(二)拓展审计领域,突出审计重点
乡镇审计工作必须围绕农村经济工作中心和乡镇的中心工作来开展,重点是村级财务审计及镇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乡镇集体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村干部离任审计等。既要做到全面审计,由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审计延伸,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又要突出重点,根据各村的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一是要在经常性审计基础上突出突击性审计;二是要注重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三是做到纠错审计与预防审计相结合。通过审计规范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力度,杜绝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机构建设和审计人员素质教育
首先,针对当前审计力量发展不平衡及存在许多由农村会计指导员、财政所人员兼职审计工作的情况,应普遍设立独立的审计办(所),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独立行使审计监督的职能,各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1~2名专职审计人员。为解决审计力量薄弱和审计任务重的矛盾,可抽调农村会计服务站人员和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配合工作。其次注重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内审服务能力。只有全面提高乡镇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从整体上提高审计队伍的战斗力。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要把学习摆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能从政策、机制的高度熟练掌握和规范处理新农村建设中碰到的问题。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要每年组织乡镇内审人员进行后续教育、业务培训和审计资格证书考试,加大对内审人员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培训力度。通过交叉审计、联合审计等多种形式“以审代训”,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加强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使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得到正常更新,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内审人员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增强内审执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发挥内审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四)推行问责机制,规范村务民主管理
审计结果的落实即审计问责机制的建立健全需要审计、纪检、司法及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合作。在问责主体上,一方面要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和纪检司法机关各自的责任,根据审计结果严重程度确定问责主体,另一方面要加强这些部门之间的合作。在责任追究上,应该强化个人责任,区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还要通过制度化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全国性的《农村审计问责实施办法》及配套的规范,包括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结果管理制度、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及审计整改制度等。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管是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当前,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乡镇内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村官经济责任审计,在关注新农村建设资金的安全、完整、绩效的基础上,推行问责问效,把村级重大项目决策、村级集体债权债务处置、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效益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对于村官挪用、贪污、私分“三农”资金、随意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胡乱决策造成损失浪费等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在日常内审工作中要加强对乡镇村账DAI理中心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服务和指导,帮助村级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村级财务运作,增强他们的理财能力和监督能力,帮助农民群众履行好监督权。
(五)优化乡镇审计环境
根据乡镇审计环境较差的现状,各级政府领导和审计工作人员应提高认识积极进行改善。首先,重视会计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使乡镇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进行。其次,乡镇干部群众要加强对乡镇审计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对于一些乡镇干部来说,乡镇审计并非是给他们找麻烦,也并不是有些群众心中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活包公”,乡镇审计的工作是乡镇经济生活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目的是一方面使得经济活动在审计力量的威慑下按照正常的轨道运行,另一方面通过审计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有助于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最后,加强乡镇审计机构的横向联系如公检法部门,使得乡镇审计的法律效力和力度更具有威慑性。
(六)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提高乡镇审计质量和有效性
审计不仅要重视过程,更要重视成果。审计结束后对于审计情况要全面梳理、汇总,形成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的审计报告。对于存在问题的,审计部门要及时提出有关建议,由乡镇村落实整改,另外,纪检、检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合力,增强法律的威慑力。审计质量是乡镇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也是服务“三农”的基本前提,要注重抓五方面工作。一抓审计目标任务完成,审计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做、人人有责任;二抓科学组织实施项目审计,实行县审计局统一组织与乡镇审计机构独立审计相结合、(乡镇审计)机构交叉审计与项目轮流审计相结合;三抓审计效率效果,采取年初检查、半年督查、年终考核,提高审计工作的进度、速度和效果;四抓项目质量评审,评选项目影响大,查处违法违纪金额大、案件移送处理多、收缴财政数额大的优秀审计项目给予表彰;五抓审计效果转化,进一步考核各乡镇审计机构通过向县乡党政领导、审计机关、新闻媒介传递审计调查报告、典型审计案例、审计调研通讯、审计专题报告、审计新闻报道等成果的批示率、录用率、采编率,最大限度地扩大乡镇审计为“三农”服务的功能。
(七)实现乡镇审计技术的现代化,提高乡镇审计工作效率
计算机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必然趋势,是信息化环境下审计工作开展的有效模式。对乡镇审计来说审计信息化更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实现乡镇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化,是审计署提出的“金审工程”的需要,是人、法、技建设的重要内容。另外,由于近年来农村的经济总量增长较大,业务范围广,而其内控制度则相对较滞后,而审计机关不可能对每一乡镇每个年度安排专项审计,即使安排项目审计,由于是孤立的进行的,也缺乏比较和分析。应用信息化的手段开展我国农村审计是农村信息化环境下对农村审计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也是农村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实施农村审计信息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何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
县级审计机关是国家最基层的审计机关,由于其面临的经济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体制都与上级审计机关有很大的区别,同时个体之间的情况又千差万别,因此县级审计机关如何搞好工作提高自身地位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笔者认为,县级审计机关要使工作卓有成效必须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搞好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提高经济地位
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县级审计机关应牢牢抓住把握这一主题。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机关要加强对财政、税务、国库以及重要预算执行单位的审计。通过预算执行审计不仅要揭露同级财政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财政管理的民主化和透明化,使财政预算编制更加细化和合理,推动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能够严格按人大批复的预算办事,还要揭露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有税不征、违规缓征、减征、免征、退库等问题,提高审计工作的经济监督地位。同时,审计部门应该通过预算执行审计,了解政府行政成本在整个财政预算中所占的比重,分析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发现财政预算编制中不合理的成分,将政府行政成本中过高的部分降下来,使政府的钱特别是各种专项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推动同级政府逐步建设成廉政、高效和行政成本较低的廉价型政府。只有牢牢抓住预算执行审计这个牛鼻子,不断为同级政府科学、合理、民主管理财政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才能让审计工作融入到政府决策中来,使审计工作发挥经济决策作用,提高审计工作的经济决策地位。只有经济监督地位和经济决策地位提高了,审计工作自身的经济地位才能提高。
二、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提高政治地位
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审计制度,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的一项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基层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审查责任人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要注重对责任人经济决策情况、经济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人有一个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审计报告反馈的情况,获得其在干部考察中所不能得到、不能了解却又对干部选拔任用十分有用的东西,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真正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搞好了,审计机关便可以在组织人事工作中更好地行使建议权,为当地党委政府选拔任用贤才、廉才当好参谋,从而使审计工作在同级党委和政府工作中享有较高的政治地位。
三、搞好专项资金和投资审计,提高社会地位
专项资金是各级政府安排的县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专项资金的高效使用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及教育事业设施建设的有力保障,也是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物质基础。尤其是扶贫资金、社保资金、开发资金、民政资金、移民资金、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直补资金等是用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自然生态环境,帮助农民、弱势群体解决生活困难的,因此,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上讲,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审计机关应尽的职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机关的期盼。县审计机关要将专项资金审计作为审计机关一项相当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对专项资金的审计,揭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以权谋私、虚报冒领等问题,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到位,该处罚的处罚,该移送纪检、公安、检察部门的及时移送,决不手软,确保各种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同时,县级审计机关还要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对专项资金的追踪问效式审计,了解各种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是否合理,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否发挥了预期作用。通过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向各级政府特别是上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提出地方审计机关有建设性的意见,从而促进各种专项资金安排最合理,并能发挥的效益。
投资审计直接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效益,也是老百姓十分关注的一项工作,特别是一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富有成效,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评价。同时,由于投资领域专业性强,使得审计成了大多数民众了解和监督国家建设项目的主要途径。因此,县级审计机关应把投资审计作为事关审计机关社会地位的大事来抓。通过投资审计,揭露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违规转包分包、高估冒算、损失浪费、虚假工程、偷税逃税等问题。目前县级审计机关投资审计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审计手段落后等许多困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县级审计机关要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确定审计项目时要突出重点,防止面面俱到;二是要引进人才,从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充实审计队伍;三是要注意提升审计手段,逐步开展计算机审计。投资审计搞好了,既可提高投资效益,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又可在一定程度上规范投资管理,遏制腐败发生。
县级审计机关只有认真搞好专项资金和投资审计,切实履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职责,才能扩大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树立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社会形象,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社会地位。
四、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提高执法地位
众所周知,审计机关的执法手段既不同于纪检,也不同于公安、检察,也就是说审计部门的执法手段存在偏软现象。因此,审计取证难、审计决定落实难在许多地方都客观存在。所以各级审计机关,特别县级审计机关必须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财政、法院等执法机关的沟通和配合。当发现大要案线索,因审计手段的约束难以进展时,便可以将案情移送纪检或公安、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调查,形成整体执法威力。当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时,就可以提请财政、法院采取从财政拨款中扣缴或强制执行等手段,确保审计决定落实到位。同时县级审计机关还应积极主动理顺好审计与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的关系,一方面努力完成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交办的任务,切实做到为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排忧解难,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宏观决策服务;另一方面,应主动及时将审计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人大汇报 ,听取他们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限度地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减少人为的行政干预,营造一个良好的审计执法环境。县级审计机关只有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人大对审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才能提高自身的执法地位。
总之,县级审计机关只有通过努力把上述四个地位提高了,审计工作就会得到正常开展,就会更加卓有成效,从而使审计工作能够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自身的作用。
如何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
市场经济条件下,村级经济在其蓬勃兴起过程中,同样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村级经济审计监督,规范村级经济管理成为审计人员面临的新课题。那么如何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呢,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一、目前村级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务管理混乱。相当一部分村级组织财务制度不健全,无专职财务人员,财务收支混乱,开支不透明,不公开,部分村官新官不理旧账,只接钱不接账,致使职责不清,经济责任难以区分;部分村组干部财经法规意识淡薄,浑水摸鱼,乘机挥霍浪费集体资财,甚至挪用公款、用权谋私;大部分集体资产管理无序,村干部任职一届,债务增加一层,造成了干群关系不融洽,群众信任度不高。
二是现行的“村财乡管”制度有缺陷。“村财乡管”制度解决了村级组织无专职、专业财务人员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组财务的规范化。但由于管理范围大、涉及面多,再加上各村的财务状况各不相同,很难摸清村级财务的实际情况,管理也就流于形式。甚至相当一部分村级组织采取虚开发票报账,村级组织重新记账分配支出,导致“乡管”账务成了假账,真实性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也滋生了“小金库”。
三是监督机制缺失。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三农”的投入越来越大,每年用于农业农村的专项资金日益增多。而原有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少数村干部钻空子,乱支乱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甚至贪腐等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致使农民群众对村干部的不满意见增加,干群矛盾激化,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村的和谐和稳定。
因此,对村级组织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促进村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
二、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思路
村级组织财务形式属集体经济,而《宪法》和《审计法》没有赋予国家审计机关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审计的职权。而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势必要涉及村级经济,所以审计的法律依据必须主要依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地方人大或政府制定的法规、规定、办法、制度等,这就要求在审计思路上一方面更加慎重健全,做到师出有名,有理有据。同时也呼唤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积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主体具有执法权,并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农村集体经济有关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做出处理、处罚。切实为村级组织审计提供有力的保障,使之达到预期的审计效果。
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相对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在审计的组织、实施以及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及评价方面都没有规范性的操作规程,所以应该坚持本着经济责任审计“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计划安排上慎重考虑,既要积极应对,更要加强风险控制,特别是针对村级组织财务混乱的现状,在审前调查阶段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尽量考虑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方面的特殊性,不可依照常规性审计去推断并据以制定审计重点。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更是要突出保证其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这一根本点,做到严谨细致,力求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最大程度的降低审计风险。
三、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做法
在村级经济审计监督工作中,要根据村级经济的特点、农村基层审计环境及以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的强化措施。
(一)强化审计宣传力度。
由于学习不够,审计宣传不到位,农村基层村、组干部和村民群众对审计的目的、作用、职能往往缺乏足够的认识,有的被审计单位的当事人害怕“查出问题”、“暴露秘密”、“引火烧身”等等,另一些人则希望审计将某某人拉下马,或通过审计得到某些好处等等。这两种倾向,都将给审计实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要特别注意利用电视、报纸、农村广播等新闻媒体或通过会议、座谈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和机会,大力宣传审计法规、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和审计成果。不断扩大审计影响,提高人们的审计意识,增加对审计的理解和支持,排除对审计的阻力和干扰,保证审计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审计切入力度。
“矫枉必须过正”,必须强化审计切入力度。一是要建立审计监督制度,提高审计覆盖面,不留审计监督盲区。干部离任、年终分配、村务公开、建设投资以及重大经济活动都要进行认真的专项审计。二是要提高全面审计的深度和广度,杜绝审计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对村居所有各类经济实体、服务机构的各种形态的资产、资金,各项财务经济往来,各种收支活动等都要审核;与之相关的各种报表、帐册、凭证、银行帐户、协议、合同、文件等都要验证;现金、实物都要清查盘点;与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的经济、财务往来要一一核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要作测定;对经济、财务活动的真实、合规、合法性作出负责任的准确的结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真正显示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谨性。
(三)强化群众参与力度。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群众路线。村级经济审计更应当坚持群众路线,相信和依靠群众,提高村民群众的参与力度。村民对本村经济活动比较了解,扩大群众参与程度,有利于死帐活查,加速内查外调进度,尽快摸清经济活动真相;群众的广泛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对有问题的人也是一种震慑,能促使他们主动交代,讲清来龙去脉,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和案件的突破。
(四)强化审计处理力度。
审计处理是否严肃认真,直接影响到审计在群众中的威信,尤其是运行不久的村级内部审计机构更关系到能否在群众中站住脚的问题。要改变过去审计处理不痛不痒,处理决定可执行可不执行的状况,依法加大审计处理力度。为此,一要把好事实关。调查、研究、核对被审计单位(或人)及村民群众的意见,敲定、吃准发现的问题,不能似是而非;二要把好定性处理关。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下,在上级审计机关支持下,依据事实和情节,划清界限,明确责任,依法处理。对于业务工作中的差错,允许自行纠正;对于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本着“教育从严、处理从宽、严之有据、宽之有度”的原则,恰当处理,治病救人;对于劣迹昭著、民愤难平的当事人,决不姑息迁就,坚决依法移送有权部门处理,以扶正压邪,取信于民;三要把好执行关。在作出处理决定前,要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最终听取当事人意见,使其心服口服。决定一经作出,就要限期执行,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
村级经济组织及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通过对村级经济组织及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的监督检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资金投入等落实到位,使之真正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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