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购合同,没签收购时间,地点,对方迟迟不收,请问怎么维权?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19 16: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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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虽然你们之间没有约定农产品收购的地点、时间以及违约条款,但是根据《合同法》

农产品收购合同,没签收购时间,地点,对方迟迟不收,请问怎么维权?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根据上述的规定,你们之间可以尝试进行达成补充协议,如果达不成补偿协议,那么就按照上述条款进行适用,对于没有约定履行地点,应当按照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即你这一方的所在地进行履行。

第一,毁坏了什么作物?数量多少?损失多少?

第二,如何损坏的,是演习行军或执行其它任务不慎损坏,还是人为故意,还是部队的牲畜没看管住,还是别的原因?

第三,部队有明确纪律:损坏东西要赔,不损坏庄稼。且,行军作战处处注意到。

部队行动预案中,专门有条款规范执行任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军民关系”问题。所以,你不必为难,可以直接找当事部队反应,也可以通过当地派出所、民政部门反应问题。会有圆满解决的。

只是,赔偿要实事求是,不能借机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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