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就诊→主动出示身份证,识别确认贫困人员,门诊医生诊断病情→经医生诊断不需要住院者→门诊就诊医生开具处方、检查单等→患者交费“两免两减半”。
二、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贫困人口在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先住院后付费,不用交押金。
办理流程: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就诊→主动出示身份证,识别确认贫困人员,门诊医生诊断病情→经医生诊断需住院治疗者→主动出示身份证、特惠保险卡办理入院手续,免交住院押金。
三、“一站式”结算
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出院时只需缴纳自付部分,不用再到其他部门报销。
四、扶贫特惠保险
2020年,我省统筹实施了民生灾害保险,扶贫特惠保险调整为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2个险种。
(一)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脱贫享受政策和纳入即时帮扶人口在市域内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等补偿后,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再给予补偿。经过各项保障后,政策范围内医疗报销费用应达到政策范围内医疗总费用的90%。
办理流程:贫困户拿着身份证、特惠保险服务手册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出院时只需缴纳自付部分。
(二)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贫困人口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残疾和意外伤害医疗等。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保障标准均不低于3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标准不低于5000元。办理流程:保障对象发生意外伤害后→拨打天安保险理赔电话进行报案→按照要求收集提供有关理赔的材料→天安保险公司受理、核实→拨付理赔金完成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