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专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85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19 10: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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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某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用于生产在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专用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85

税务机关对居民企业可采用的核定方法包括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以现金向果农收购水果一批,法定收购凭证上列出的买价为100000.00元,该批水果已验收入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增值税是价外税的原理,价款与税款是分离的,也就是说价款计入成本,税款进行抵扣。

借:库存商品87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

贷:现金100000

一般纳税人收购农民资产的产品可按照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乘以13%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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