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产品种类范围
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须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第2034号)公布的567个食用农产品目录内。
2、申请主体资质
应当是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能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产地规模和产地环境
产地应集中连片,规模符合《无公害食品产地认定规范》(NY/T 5343-2006)要求,或者各省(区、市)制定的产地规模准入标准。产地环境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灌溉用水(生产用水、加工用水、畜禽用水)、土壤、大气等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环境质量要求。
4、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必须符合管理制度健全、生产规程适应本地特点详细规范、农业投入品安全高效,三证齐全、生产管理培训到位、生产的农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或无公害检测目录规定等生产要求。
二、认证过程
1、凡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提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材料符合要求的,省级认证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派员对产地环境、区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计划、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3、审核检查符合要求的,省级认证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资格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
4、省级认证机构对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和产品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推荐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相关分中心。
5、对材料审查、现场检查(需要的)和产品检验符合要求的,由各分中心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心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评审,并作出认证结论。符合颁证条件的,由中心主任签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
无公害蔬菜如何申请鉴定
要想获得无公害蔬菜认证,必须先获得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证书。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申请产地认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产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产地的区域范围、生产规模;产地环境状况说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连同产地认定申请材料逐级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推荐意见和产地认定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对产地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符合要求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资质的检查员参加的检查组对产地进行现场检查。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产地环境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机构按照标准进行检验,然后出具环境检验报告和环境评价报告,分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申请人。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查、现场检查、环境检验和环境现状评价符合要求的,进行全面评审,符合颁证条件的,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按照本程序重新办理。申请材料上报后,各环节的审查、检查和终审不符合要求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专家解答
目前具体的无公害蔬菜认证办法还没有出台,现在关于无公害蔬菜认证还主要参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办法,同时,应满足有关对无公害蔬菜产品的特殊要求。
申请无公害产品认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二)产品品种、产地的区域范围和生产规模;(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计划;(四)产地环境说明;(五)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六)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七)保证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八)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九)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十)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派员对产地环境、区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计划、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提示板
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目的,通过立法,制定繁杂的环保公约、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志等形式对国外商品进行的准入限制。它属于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形式,已经逐步成为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