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发言稿

小编:优质农业网   人气:0℃   发布时间:2025-02-19 04: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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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发言稿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了深入贯彻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市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市不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下面我提三点意见:

 一、认清三大形势,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市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大力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三品”认证、农业标准化、行政执法等方面成效明显。但是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任重道远,必须清醒地认清到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认清国内安全事件频发的形势。近来,一些地方出现了生猪“瘦肉精”、水产品孔雀石绿及硝基呋喃等问题,特别是今海南毒豇豆事件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二)认清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抬高的形势。近来,国内北京、上海、武汉等一些大中城市相继实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欧盟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农产品质量标准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对我市特色农产品“走出去”挑战不小。毛坝乡在茶叶农残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今我市的茶叶出口又受到了农残超标的影响,这一方面说明购货方要求越来越苛刻,另一方明说明我们的标准化生产和监管换完全到位。

 (三)认清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忧大于喜的形势。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部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仍然不强,由于资金、技术、设备、人员等投入不足,监管盲区和漏洞仍然存在,从而导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一定隐患。

 二、加强四大监管,开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实施“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监管,确保各环节监管的无缝对接。

 (一)加强农产品投入品监管。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高毒高残留、违禁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一是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建设,加强无公害基地、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和标准化基地建设和监管,积极开展“三品”认证。三是着重抓好高山蔬菜、茶叶基地以及世博会供沪蔬菜基地监管。特别是对供沪蔬菜基地加强基地和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严格产地准出制度,确保供沪蔬菜生产有记录、质量有检测、包装有标识、产地有证明。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环节监管。一是严把原材料进厂关,实行进货验收制度,企业要建立进货台帐。二是严把生产加工关,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农业局要与食品加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三是严把出厂检验关。实行企业自行检验、部门强制检验、抽查检验相结合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确保出厂产品安全健康。

 (四)加强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农业局要定期对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进行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和专项整顿。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超市和农贸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积极开展自检。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一

 在局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质检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为“三农”服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工作,做到了以安全为核心,多方位进行管理,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该法,并列入局机关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印发资料2000多份;利用科普集市进行宣传,让广大干群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在农业技术培训工作中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全县共开展了200多期培训,大力推广水稻、湘莲、蔬菜、茶叶、水果等无公害和绿色食品栽培技术。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认真扎实

 为及时了解农产品安全状况,坚持日常抽查和重点抽检相结合,全年对县城范围内步步高、万客源、易俗河农贸市场、裕丰、长江等宾馆及响水、谭家山、京竹等蔬菜基地蔬菜进行重点抽检710批次,其中合格的693批次,合格率97.61%,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了群众消费安全,全年未出现中毒事件。同时在全县选定具有代表性的6个乡镇抽取稻谷样40个,送国家稻米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全面了解稻米质量状况,促进粮食生产安全。

 三、继续抓好了示范生产基地建设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管理进一步加强

 围绕我县优势土导产业,做到下基地、进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以确保已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树立良好的品牌优势。认真搞好已认证“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扎实做好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如质如期完成6个企业8个产品的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完成了宏大公司的湘莲绿色食品认证相关材料的组织,并对该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已报省绿办审查。对2家申报无公害认证企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及其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完成了认证相关材料组织工作并已交省农业厅绿办。

 五、认真开展以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在重点季节、重要节假日加大对重点市场、超市的检查力度。全年开展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了对农业投入的监管工作,严格了种子、农药、化肥、生物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打击制造、销售假劣农资和违禁使用限用农药的违法行为。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维护好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发展环境。

 六、积极开展市场准入工作

 七、认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整治工作

 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8月30日召开的全县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动员会,参会对象是农技站长、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的负责人。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潭农发[20xx)36号文件)。同时,采用现场检测、宣传法律、指导帮助、限期整改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督查。重点督查了易俗河、河口、谭家山、中路铺、青山、花石、姜畲、响水、石潭、杨嘉桥10个乡镇。共对4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4家超市、1个生产大米加工企业和9个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抽检蔬菜样品59个;同时针对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取得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各乡镇都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宣传到位。农资经营户、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有明显好转。二是市农业局的《关于查禁甲胺磷等农药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张贴到位, 限用农药台帐都发到了经营点(店)。每个乡镇都现场检查了1—3个经营点(店),均未发现禁用农药;限用农药台帐登记较好的有青山、花石、杨家桥。三是谭家山蔬菜基地(李海珍)生产档案较为齐全,整个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均有记录。四是获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包装标识较规范,没有发现冒用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现象。五是金鹏农贸市场有农残检验检测仪器和检测人员,并按检测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步步高超市有配送中心提供的检测单,但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六是有不少乡镇典型。如河口镇针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有新招,由镇政府出钱出力,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固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栏,为常年经营蔬菜户统一照相发证并建立档案,实行牌公示。姜畲镇政府组织召开全乡范围内的农资经营点(店)、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单位共30多人的会议,会议邀请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商部门的同志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讲座。青山桥镇政府拨工作经费3000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八、积极配合局里面的中心工作和其他工作

 扎实办好谭家山联系点,做好病虫防治工作和土肥数据资料录入工作。协助宏兴隆等企业开好第五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做好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县相关工作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努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结合我局职能,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改造提升标准化猕猴桃基地800亩,落实“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政策,县政府奖励“九丝红”红阳猕猴桃、金艳猕猴桃绿色食品各5万元;认证无公害大米1个、山地乌骨鸡、茶叶2个绿色食品,健全了农安应急处置机制,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6%;6家农民专合社组织、家庭农场加入运行农安网上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任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一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农产品品牌示范区使用统一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追溯模式,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二是全面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按照《县农业局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分解方案落实划定责任。

 (三)制定政策,专项投入。制定了《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并组织农产品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参加省厅、市局业务培训。县财政拨付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10万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宣传农业区域品牌,用组织培训、送科技下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按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规定发布信息,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材料3万余份。通过宣传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在广大群众中得到了进一步普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狠抓监管,安全投入。我局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种子加强日常检查力度,重点是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同时在春秋两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集中整治,强化高毒农药源头管理,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加强除草剂的管控,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对重点产品、重点时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突出抓好春秋农资打假,以种子、肥料、农药、不合规的除草剂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杜绝劣质肥料和未经登记的肥料进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防止伪劣农资和禁用投入品进入到农业生产中。

 20xx年我局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64次,车辆200台次(含宣传车),检查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销售点2051个次,整顿市场216个次,办结案12件,收缴农资2100公斤,挽回经济损失25.5万元。

 (六)加强检测,保证安全。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局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一是深入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深化石海家园购物中心实施市场准入工作,完善、落实各项规定,按时抽检。二是推动市场准出工作,在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基础上,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产品抽检。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新建县农产品质检站建设,加强质检机构人员、市场准入准出试点单位人员培训,提升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人员,切实提高监管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七)抓实“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强化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督导,健全管理制度,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要求企业落实申报时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建立和完善农资购买、使用、农事活动、各环节记录档案制度。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获证单位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和内检员开展“三品一标”技术培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内检员的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对超市、批发市场等销售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宣讲,引导督促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对石海家园购物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室督导10次以上。三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结合“三品一标”年检、续展认证、复查换证、保持认证和专项检查等工作,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提升了生产者标准化生产能力和诚信度、提升了管理者认证监管能力和公信度、提升了获证产品质量竞争力和知名度,提升了消费者科学消费能力和认可度。

 (八)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领导并在全县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充分发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技术服务领导小组作用。按照中、省、市、县部署,着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县15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配置农药残留速测仪,配合市局对生产基地农产品进行抽检,用新型果蔬速测仪对水果、茶叶、蔬菜95个样品进行抽样检测,合格率100%,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20xx年,我局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教育、制度、监督落实到位,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较好的完成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工作内容。但由于我县农业基础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工作人员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因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还有许多做得不够好或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是:

 (一)农业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农业环境污染、制售假劣农资产品和违规使用农药等多方面的的问题,由于干部群众对农业执法的认识不足,因此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困难;少数执法人员对农业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不够好,也使农业执法力度受到了一定影响。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范围广、难度大。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特别是食用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标准化示范基地少,带动和影响范围不够广。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点多、面广、量大,加之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农业局所属各单位的职能职责还不够完善。因此,在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上存在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检疫检测覆盖范围不够广。受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条件限制,如建设监测项目需达到的产量和覆盖范围限制等,体系建设不完善。已经建成的监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工作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等诸多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为继续发扬好成绩,克服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三项检查”,保证产出的农产品质量。

 (二)强化“六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继续抓好农产品生产者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四)着力加强对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要总结过去成功的经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站室之间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把农业安全作为基础,狠抓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净化源头,例行监测,打造品牌。全力营造一个全社会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三

 20xx年,市绿办(市农质办)在市农委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以“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县乡监管机构、加强生产环节控制、强化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合力推动”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稳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农业生产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等重点农产品检测合格率均在97%以上。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年初,召开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与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今年,市农委先后下发《阜新市农委关于加强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22份;结合“沈阜200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基础、加大投入、完善制度,我们积极推进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使全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提高。截止目前,我市及各县、区的工作机构全部成立,并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阜蒙县和彰武县成立了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阜、彰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通过了省质监局和省农委的考核评审,获得“双认证”,全面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验检测工作。彰武县“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项目”通过省农委验收。全市各乡镇监管站明确了监管、检测职能,确定了工作人员;配备了速测仪、冰箱、工作用车等必要装备,完成了挂牌任务。开展了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市65个乡镇全部达到《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站考评方案》的标准,通过省验收组逐一验收,取得省农委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书”,各乡镇均开展了检测工作;开展了辖区内巡查,开展生产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活动。

 三是认真开展各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工作。20xx年,全市农业系统继续加强农业投入品和生产基地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和违法违规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1、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农业、食药监、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2、开展了种子市场大检查。今年,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非法转基因种子、未审定品种、退市品种、种子包装标签、种子经营档案和种子质量。全市累计出动种子执法人员32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10台次。检查各类种子经营业户700户,查处涉种案件35起,结案率98%,通过检查保障了20xx年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业生产用种安全。3、开展了全市农药监管年活动。下发了《20xx年阜新市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方案》等文件,加强对高毒农药的监管,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开展了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工作和烟剂农药专项整治,落实烟剂审查备案制度。今年,共组织了5次农药市场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检查农药经营单位390户次,农药集散地7处。今年,全市植保系统开展了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巩固完善提升工作,严格执行标准条件要求,严格审查,到年末,全市农药经营单位获省颁发合格证数量达到170个以上。4、加强生产基地的监管。市农委和市农质办今年对全市23个乡镇、47个村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

 (二)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全市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采取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测工作,制定监测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今年,市农质办共深入到54个重点乡镇、106个村、162个生产基地和生产企业进行风险监测抽检工作。全市共检测速测蔬菜样品50818批次,其中市级检测2288批次,县区级检测2680批次,乡镇级检测45850批次,合格率100%。全市完成定量检测样品703批次,其中市级定量检测168批次(含市级监督抽查样品8批次),县区级检测535批次。完成农业部和省农委各项抽检439批次,其中农业部例行监测抽检209批次,农业部监督抽查7批次,省农委风险监测190批次,省农委监督抽查33批次,合格率98%。

 (三)抓好农业标准化和“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

 截止目前,全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总数达到13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73个、绿色食品5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4个;获认证企业37户,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0户、绿色食品17户;基地面积达到458万亩以上,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面积55万亩。

 为有效维护“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权威性和品牌公信力,20xx年,全市将“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工作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年检、抽检、市场监察,强化证后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年检、抽检,强化证后监管,市农委组成“三品一标”生产基地检查组,对全市15个乡镇、32个村的生产基地农产品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全年抽检无公害农产品5个、绿色食品15个,合格率100%;检查绿色食品生产企业13家,实现实地检查率100%。二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加强自身培训,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的各项培训,使队伍保持稳定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持续推进市场培育和品牌宣传,利用各类展会,媒体等宣传推介我市绿色有机食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四)抓好宣传活动和培训工作

 为做好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市农质办积极参加市食安委组织的宣传活动,并多次组织农质办、种子、植保等部门农业专家,深入到阜蒙县和彰武县的部分乡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宣传活动。向农民朋友免费发放《阜新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农药科学选购和合埋使用》及《购买种子需注意的问题》等图书、资料3000多份,深受农民欢迎。在市区的相关宣传活动上,共发放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册500份,设立展板12块,发放宣传单3000份,受理咨询人数达120余人。

 市农质办根据工作需要,编印、发放了《农产品生产记录簿》41000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5000册。全市农业系统在各级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新闻稿件52篇,向省农委和市政府上报信息19条。全市农业系统开展了以标准化生产、现代农业实用技术、科学使用农药等方面的各类培训292场次,共2600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约10万份。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对乡镇监管员的业务培训。市农质办对七区及乡镇检验人员专门开展了两次业务培训。

 11月份,由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联合举办的“第三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辽宁省预选赛在沈阳落下帷幕。本次竞赛共有来自全省14个代表队和42名参赛选手参加,我市代表队获得团体赛第三名、个人(种植业)第一名的好成绩。

 工作中存在问题:近年来,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农业生产是以农民为主体,生产经营分散,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程度较低,地域流通性强,监管工作范围广、难度大,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服务工作体系基础薄弱,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农业投入品特别是禁限用农药的监管难度大,农业投入品市场的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四是各单位和部门间配合协作机制,特别是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监管执法方面,亟需进一步加强。五是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工作经费、执法车辆、检测设备投入能力较弱。

 二、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以县、乡监管机构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协调推进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力争年内建成;健全完善提升阜、彰两县农业执法监管体系,理顺职能,强化农业综合执法监督,推进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投入品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统一监管。支持帮助阜蒙县、彰武县检测站扩大检测范围,提升检测能力。开展乡镇监管站提升提质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配备装备、加大投入,逐步建立起一支力量匹配、业务规范、服务有力的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

 (二)以生产环节管控为重点,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以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管控为主线,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为主要对象,以农产品生产环节农药、种子、化肥、添加剂的使用为监控重点内容,严厉查处不合格农业投入品和不合格农产品,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时段的专项检查。三是加强生产技术指导。四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调整完善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成员。五是加强检打联动,严格处罚生产不合格农产品行为。

 (三)以加强检测机构建设和提升检测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按照“积极推进市级、强化提升县级、健全完善乡级”的原则,切实加强全市各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强检测人员队伍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要继续以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以农残快速检测、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相结合,不断增加市、县两级风险监测的检测数量和范围,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规范化、常态化。20xx年,全市要确保完成开展检验检测农产品样品达到6000个以上(市级和阜、彰两县各完成2000个),完成风险监测定量检测160样次以上。

 (四)以“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监管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市农业标准化

 一是加强标准化技术指导。积极推广质量控制规范和技术规程,开展好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工作,切实发挥指导标准化生产的作用。二是稳步发展“三品一标”认证。发挥品牌带动作用,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提高认证产品标志加贴率,引导扶持各类企业、合作组织发展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力争到年末,全市“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总数达到130个以上。三是加强认证后监管和标志使用管理。加强市场“三品一标”专项检查,打击假冒、违规使用商标行为,保障生产企业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

 为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基础,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对进入我区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实行质量监控,确保全区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二)实施原则: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入手,本着“先易后难、先常规后特殊、先大宗后个别、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从蔬菜、猪肉开始,逐步向粮、禽、蛋、鱼、瓜、果、奶等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延伸。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工作目标:从20**年7月1日起,全区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逐步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争取到20**年底,全区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二)工作步骤:从20**年7月1日起,首先对蔬菜、猪肉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市场准入制。20**年1月1日起,对禽类和水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区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区领导兼任,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经贸局、卫生局、质监局、法制局、环保局、财政局、水利局、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与本单位有关的各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区、镇(街道)、村三级层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由区政府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单位签订责任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委会签订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

 2.明确部门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区农业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过程及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的监督和管理,重点监控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抓好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制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划,积极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抓好种植业及养殖业产品的防疫、检验、检疫检测的管理;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管理,指导农民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对镇(街道)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审核和业务指导;负责本实施方案的解释。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区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实施市场准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以及因食用不合格农产品出现的重大事故。

 区工商局:负责制定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和措施并抓好落实;负责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经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查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的农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对市场内经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查处及销毁。

 区经贸局:负责对牲畜屠宰加工实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区质监局:负责农产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农产品加工产品的监管。

 区法制局:负责制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区环保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及环境状况的监测和管理。

 区水利局:负责农产品生产基地灌溉水源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所需资金的审核和使用监督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行业、集体饭堂等公共领域的农产品检测和卫生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在推进农产品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执法和安全保障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二)全面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

 1.积极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根据全区的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规划,避免工业污染源,同时加强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专用灌溉渠道,实行农业灌溉与工业排污分流,为农产品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要加强现代农业生态园区的规划建设,把农业生态园区建设成为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的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及产品质量认证,争取到20**年底把我区主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建设成为无公害生产基地。

 2.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力度,指导生产者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并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重点做好农民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努力提高我区的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水平。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要严格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准入条件,依法加强监管。加强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宣传和指导。对农产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农药、兽药(渔药)应尽快淘汰。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执法部门对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4.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测与保护。要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及时有效地防止农业生产环境受到污染,采取坚决措施,严格禁止向农产品产地排放重金属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制定水源保护规划,加强农产品供水水质管理,合理施用肥料、农药,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对污染农业生产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

 5.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通知》(佛府〔20**〕6号),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公司加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农户等多种产业化经营方式,带动农户按照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布局和结构,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行全方位的农产品质量监测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托,是确保我区农产品食用安全的关键。

 1.建设配套完善的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有基础上,增加检测所需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中心运作经费的到位。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抽样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上市农产品。

 2.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站面积要求100平方米以上,检测站应配备3至5名专职专业检测员。镇级检测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的农产品进行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

 3.各农贸市场、超市等要设立检测室并配备农药残留速测仪进行自检;各大型市场、重点市场要建立专门的检测室,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购置农药残留检测仪,由区工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也要设立检验室,由区质监部门监督落实;各生猪屠宰场必须设立“瘦肉精”检测室,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检测人员。

 4.加强动植物疫病的防疫监督。要建立高效运转、快速反应、安全无害的综合防治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加强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中的疫病净化和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健全机构和队伍,强化动物防疫执法监督工作;完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实验室的运作,加大对生猪生产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监控。

 (四)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相关制度,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

 1.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和销前抽检制度。加强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销前抽检制度,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产品由镇(街道)检测站负责产中和上市前检测;本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要对其生产的农产品实行自检和上市前抽检;本区农民自种自养、自售和外地进入我区市场的农产品实行销前抽检。在加强监测和销前抽检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农产品合格标识制度,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市场。

 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生产者要向经营者、经营者要向消费者就其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承诺。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控制制度,开展自律性检测和进货把关查验,建立记录档案,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就其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向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做出承诺,保证达到质量安全卫生的要求。

 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户应做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及分级、分割、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防腐和添加剂情况的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猪、牛、羊耳标管理,逐步推行肉禽的标识管理。

 4.实施不合格农产品公示制度和优质农产品的推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的日公布制度,区农产品检测中心、镇(街道)检测站等检测部门应将检测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予以公布;市场、超市的检测结果可在市场或超市公开栏进行公布。同时通过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测与监督检验,定期推出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向社会公布。区工商局应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将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品种进行公示,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

 5.实施农产品质量标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销售和产地标识制度。经初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要标明具有能够说明产品真实情况的信息,包括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质量等级、储存条件、保质期、产品成分和技术指标(包括药物残留限量所依据的标准)、产地与产品认证证号等。

 6.对外地进入南海区内销售的农产品实施销前检疫、检测制度。通过检疫、检测合格的农产品使用全区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明标识,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南海区域市场,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予以销毁。获得产地和产品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凭证及标识直接进入南海区域市场,但是经营者必须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并接受抽检和监督。今后,凡在本区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必须持有合法的检疫、检验检测凭证和质量合格证书;蔬菜必须是经抽检合格或经产地和产品质量依法认证的蔬菜(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相关标志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蔬菜)。

 7.推广速测技术。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积极开展查证制度,配备速测仪器,推广速测技术,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定性检测。凡通过检测的农产品,要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限期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应予销毁。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的费用由产品所有人承担。

 (五)加强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1.加强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要对农产品市场布局和发展做好科学规划;同时加快对现有市场的扩建、改造步伐,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在中心城区要逐步推进农贸市场改超市工作。

 2.强化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各农贸市场和销售农产品的超市必须建立和健全《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索证索票经营台帐制度》、《重要食品入市备案制度》、《食品质量信用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等系列管理制度。

 3.积极推进现代化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扶持并鼓励农产品的配送和连锁经营,建设跨区域的物流中心。鼓励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其他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规模经营、集中配送,创建专销网点,实行专区销售,推行品牌经营。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等的对接互认,减少中转环节。有条件的批发市场要积极探索经纪人代理、竞价拍卖、电子统一结算和订单交易、网上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

 4.建立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面广、时效性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并向镇村、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中介组织、经营大户等延伸。有关部门要搞好农产品供求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区域间产销衔接,引导生产结构调整,及时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

 5.加大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农产品的处理力度。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农业局等执法部门对抽检不合格农产品或者其他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经确认后采取及时有效的市场控制措施,按规定销毁,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农产品的所有人收取销毁费用。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必须限期追回。执法部门对不合格农产品的名称、品种、批号、销量、销售去向和渠道、生产和经销单位、追回原因等信息定期公开披露,及时传达给消费者和经营者。对于公告收回或限期追回的不合格农产品,消费者可持有效凭证向经营者提出退换要求,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违者将受到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六)加大对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或采取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促使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加强自律;倡导消费者消费具有无公害、绿色食品等认证标志的农产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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