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针对“农保地可不可以申请建房”的问题而言,其实从原则上来说是不被允许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 》 一、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要认真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切实做好保护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即: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不准以限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以外,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凡在基本农田上进行植树造林(包括种植速生丰产林)、挖塘养鱼、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的必须立即停止和纠正。今后,新增绿色造林、新建和扩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在“新农保”的三大资金来源中,“集体补助”在很多贫困地区基本等于零,是不能指望的;“个人缴费”也要面对与“老农保”同样的困难,农民没有钱交保险怎么办?“新农保”要真正做到普惠式,核心仍在于政府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兜底支付。那么,巨额的基本养老金又该从哪里来呢?在我看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来源,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以及“新农保”能否尽快全面覆盖,应该是普惠式“新农保”政策中最为值得关注的三个重点。
其一,补贴“新农保”财政资金的来源,不仅将直接决定“新农保”的惠农力度,也将决定“新农保”的普及速度和公众评价。人社部有关官员曾披露,“波兰有5%的中央财政支出用于农民养老保险,我国中央财政对此则没有一分钱。”而根据《学习时报》披露:我国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每年公费出国的财政开支为3000亿,每年公车消费、公款吃喝总额为6000亿以上。倘若能通过节省行政开支压缩“三公消费”,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新农保”短板,不啻为一举两得。此外,国有企业每年上缴的红利,社保基金持有的国有股,乃至雄厚的外汇储备,是不是也可以强制性地按比例划给“新农保”?
其二,“新农保”如果采取地方财政直接支付、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的模式,那么农民能否受惠,则直接取决于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如何确保地方财政不会克扣挪用中央财政补贴,又如何保证地方财政会充分安排资金用于“新农保”支付,将是最为关键的所在。此外,“新农保”的发放方式,同样需要一个完善的方案设计。基础养老金发放如果重蹈粮食直补被地方和集体截留克扣的覆辙,将完全改变普惠式“新农保”的制度本意。这就需要配套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的措施,还有广大民众能充分参与的监督机制。
其三,如果2020年才全覆盖,是否有点晚了?不久前有报道称,有关方面决定从2009年开始在10%的县(市、区)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2020年前将覆盖全国。显然,10%试点的面有点小,2020年前全覆盖有点晚。